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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明辨传销 >> 沈城“打传”风暴刮向直销业

沈城“打传”风暴刮向直销业

2005-10-03 00:00:00  作者:张建芳   来源:互联网  点击:
经国务院批准,《禁止传销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沈城直销企业面临何等变局?非法传销是否死灰复燃?记者为此对沈城直销企业明察暗访,并专访了沈阳市工商局打击传销科负责人。据透露,沈阳市工商、公安等部门将于近期展开一次大规模的“打传”行动,彻底对沈城直销市场进行一次大清理。

  业界观点:多数直销企业将灭亡

  今年45岁的何强(化名)在直销行业里已经做了12年,曾在三家直销企业工作,如今在一家大型直销企业做区域代理,自己有五家店铺,专营直销产品,分布在沈阳、上海等四个大城市,算是业界元老级人物。

  何强说,去年我国在工商部门注册获营业执照后卖直销产品的企业有2000多家,但是实际上国内大约有1万家企业在做直销,其中绝大多数以非法传销为主。传销的产品多是洗化、保健品等暴利产品,而钢材、家具等行业因利润基本透明,见弃于传销者。实际上,在国外,直销和传销是一回事,直销与传销在英文原义中都是“d i r e c t s e l l i ng”(直接销售),这种无店铺的营销方式在国际上也很流行,只不过在我们国家由于立法空白,导致监管真空,直销变形为传销,几乎成为经济邪教,让很多人上当受骗。

  国家这次为直销立法,门槛很高,投资者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保证金2000万元。5年经营年限和1亿元的资金限制,对于绝大多数直销企业来说,几乎是不可跨越的。因此,何强认为绝大多数直销企业将灭亡,直销市场将会腾出很大一块空地。

  我国直销法将直销员报酬上限设定在销售产品收入的30%%,这样直销赖以快速发展的高报酬激励制度将受到限制,直销企业以后将靠什么快速发展呢?何强认为,我国直销业界内曾流行一种论调,“只要设计出好的奖励制度,哪怕是一颗卫生球也可以销售下去。”这种论调一度如“瘟疫”流传,不但珠宝、电话卡可以传销,甚至连蚂蚁、墓穴都可以大批量传销,“老鼠会”、“拉人头”毒害了很多渴望“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消费者。直销法出台后,整个业界营销重点将转移为产品至上。只有更大量地销售产品,直销员才可以获得更多奖励。产品要获得消费者认可,就只有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

  市场调查:非法传销暗流涌动

  线人刘先生向记者反映,沈城目前仍有多家非法传销公司在“地下坐庄”。有一家美国的非法传销公司依托沈城美容院、化妆品商店传销高价产品,有一家国外公司还在网络上传销产品,沈城下线人员在网上看货,然后给境外账号汇款,国外公司将产品寄到国内。通过这种方式,不但绕开了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管,而且造成外汇和税收大量流失。该传销公司已经将网络延伸到锦州、葫芦岛、鞍山、盘锦、丹东等地,在山东青岛、莱州也有大量业务。

  根据举报,记者暗访了和平区西塔街一家传销公司。在公司宣传材料上,记者看到,一款750克盒装的再生营养素售价2800元,价格之高让人咋舌。公司在计酬方式上更明目张胆,明确写明经理、董事、皇家总裁、蓝宝石总裁、红宝石总裁、钻石总裁多层次的计酬比例和分红。记者咨询入门事宜时,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记者介绍公司产品,并解释如何买产品交入门费。当记者询问公司总部及销售产品是否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时,工作人员开始支吾起来,并说具体问题要和经理面谈。

  专家访谈:直销检查分“两手”

  就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及其他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沈阳市工商局打传科负责人潘先生。

  记者:执法时如何界定“非法传销”和直销区别?

  潘先生:非法传销有三个核心标志:一是组织者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滚动获得利益,而非来自商品营销利润;二是通过收取高额入门费发展上下线,取得加入资格或相应级别,然后介绍别人加入;第三,组织者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有高回报,即所谓的多层次计酬。合法的直销公司都有自己的工厂,有自己的科研机构,生产和销售的产品都是国家批准的。

  记者:沈阳地区目前非法传销活动如何?

  潘先生:《禁止传销条例》和即将于12月1日施行的《直销管理条例》,对于规范我国直销行业、打击非法传销非常及时和必要。目前,沈阳地区仍有一些非法传销公司在活动,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曝光的“美国远程教育网”、“立新世纪”、“王牌88”、“美国E F T公司”等十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中,辽宁地区就有很多人员参加。

  目前沈阳不但有安利、雅芳等大型直销公司开展业务,同时也有很多地下活动的传销公司,工商部门执法检查分两手:对于那些在国内建厂并合法纳税的直销企业,执法以规范为主;对于那些以传销为目的非法敛财的公司坚决给予打击和取缔。市工商局部分同志刚刚参加完上级统一组织的打击传销知识培训,最近准备与公安等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并查处一批非法传销公司。

  记者:目前打击传销是否还存在难度?

  潘先生:如今又有网络传销等新变种,由于注册的都是虚拟名字,身份证、电话都是虚假号码,执法起来“扑朔迷离”,打击传销需要电信、银行等部门通力合作,仅靠工商一家,工作很难深入。另外直销企业是否暗地“多层次计酬”也是检查难点。

  记者:目前直销企业很多产品价格存在“虚高”,在网络上五六折都可以买到。直销法施行后能否降下来?消费者该如何应对直销产品?

  潘先生:已有直销公司宣布将公司产品降价20%%销售,其它公司尚没有跟进。估计随着市场逐步规范,直销产品暴利空间也会逐渐缩小,有些产品价格甚至低于传统产品价格。消费者购买直销产品,一定要以消费为主要理念,新的《直销管理条例》里规定消费者有30天的冷静期,如果产品未开封,可以要求公司无条件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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