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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揭露黑幕 >> 辽宁公布10大典型传销案

辽宁公布10大典型传销案

2006-12-02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2月27日,在辽宁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主办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长春说,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将受到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发布会同时公布了2006年度辽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十件传销案例。

  辽宁是全国14个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份之一。今年以来,辽宁把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共查处传销案件150余件,仅辽宁工商部门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06件,涉案金额10163.30万元,罚没款605.22万元,取缔包括打着“贵州宏跃”、“本溪中绿”、“黑龙江参美天赐康”旗号在内的传销组织活动场所1325个,驱散遣返传销人员5158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

  从今年11月至明年8月,辽宁启动了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李长春介绍说,此次行动将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鞍山市、本溪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等“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地区则为重点地区。

  辽宁省已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了一部24小时不间断受理有关传销的投诉和举报的电话:024-86849542。同时还设立受理投诉和举报的电子信箱:lnsdcb@163.com。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进行投诉和举报。一经查实,还可能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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