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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明辨传销 >> 传销:顽固存在 “经济邪教”本质日益凸显

传销:顽固存在 “经济邪教”本质日益凸显

2007-01-02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随着传销的不断蔓延,其经济邪教的本质日益凸显。”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多种深层次矛盾交织并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严重影响了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打击传销形势不容乐观。

传销非法吸纳400多亿元资金

    据统计,2006年1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传销犯罪案件1499起,涉案金额51.6亿余元,破案1418起,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734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2.85亿余元,打掉团伙2818个,解救受骗群众和教育劝返人员174153人。各项数据均已超过2005年全年总和。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说:“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数据分析,我国目前大约有400亿元至500亿元的资金被吸纳到传销活动中。”
    传销破坏市场经济和社会秩序。高峰说,传销组织诱骗和吸纳了大量社会人力资源和资金,并伴随假冒伪劣商品、虚假注册公司、偷逃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严重劣化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江西省红花国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花国人公司”)以“江西红花国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在网站上发展“特许电子商务红花红国际网上连锁专卖店”。参加者须经上线推荐并认购200元至一万元不等的产品,才能成为公司的网上“品牌推广店”或“加盟连锁超市”,通过网站发展下线。截至2006年3月8日,红花国人公司共发展所谓品牌推广店2512家,加盟连锁超市512家。涉案金额1.14亿元,涉及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高峰说:“传销组织者不仅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而且还通过反复‘洗脑’,宣扬严重背离社会道德和法律的致富歪理,对参与人员进行精神控制。传销的诱惑性和渗透性,超过了其他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

局部地区呈蔓延之势打击传销形势严峻

    全国整顿办副秘书长姚广海介绍说,我国始终保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2006年年初,又将打击传销作为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阶段性成效,工商和公安部门查获了一批跨省份、涉及人员众多、传销金额巨大的传销大要案件。
    据统计,2006年1至10月,全国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3377件,取缔传销窝点24446个,清查遣散传销人员53606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290起、1553人。
    “但是由于多种社会深层次矛盾交织并存,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顽固存在,并呈发展蔓延的趋势,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高峰分析说,目前我国传销活动的特点是,局部地区出现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如2006年4月1日,宁波澳洲联球公司传销案引发涉及21个省、市的300多名加盟商聚集宁波,危及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
    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具有较强的继发性,易引发大量暴力刑事案件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2006年1到9月,全国由传销引发的杀人、抢劫等暴力刑事案件58起,其他治安案件402起。

多方联手共建打击长效机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介绍说,下一步,国家工商总局将会同公安、通信、教育、人民银行和金融管理等部门,协助地方政府,加大对14个包括网络传销在内的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重点省(区、市)的整治力度。将与全国整顿办、公安部一起,对传销活动猖獗、社会反映强烈的广西来宾、广东清远、安徽阜阳、云南曲靖等地的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目前,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建立了打击传销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试点;与教育部建立了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联系机制,都取得较好成效。为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立了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网上予以公布。各级工商机关通过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的辖区责任制、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情况通报制度等,推进了打击传销长效机制的形成。
    公安部目前正筹建“全国传销违法犯罪分子信息库”,以精确打击各类传销组织和传销犯罪分子。高峰介绍说:“信息库将涵盖1998年以来所有传销违法犯罪分子的个人信息和相关传销活动,目前已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信息库建成后将成为公安机关主动出击,有效打击传销组织和传销犯罪分子的一把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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