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好友强迫传销落入法网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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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胡小琴有期徒刑一年。
胡小琴与魏苑从小就系同学和好朋友。今年上半年,加入了传销组织的胡小琴电话邀请魏苑到其打工地玩耍。6月7日上午,魏苑应邀来到胡小琴位于河洲街道小桥社区的一所租住屋后,胡小琴伙同他人采用胁迫手段逼迫其参与传销活动,还被收走手机并限制了人身自由。6月9日凌晨5时许,魏苑为了摆脱困境,借机从出租屋三楼窗户跳下时不慎摔伤,后经法医鉴定,伤势构成轻伤甲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小琴目无国法,伙同他人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系共同犯罪,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