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传销 非法吸纳资金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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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销售保健品,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骗会员交纳资金高达近200万元。近日,组织者安徽人王超,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杏花岭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3万元。
杏花岭区检察院指控,现年44岁的安徽人王超伙同梁斯文、王呈序、杨卫华、王春玉(均在逃)经预谋后,以杨卫华的名义,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证的情况下,租赁我市三墙路一间房屋,假冒辽源奥能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太原办事处,以销售该公司生产的保健产品SOD胶囊的名义,采用会员制并发展下线有奖回馈变相传销的方式,进行非法经营。该“办事处”将会员分为8个级别,其中投资1万元以上的金卡级会员,可按其所交金额的10%每周返还一次,分10周将本金全部返回。另外,会员发展下线后可按所交本金的25%提成。案发后,有关部门发现,仅该办事处第14周和第16周的会员资料统计表上登记,收到金额共计192.6万元,其中经王超办理的涉案金额为8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超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变相传销的非法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