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信朋友被骗一万多 起诉朋友索要传销款
关键字:被骗 起诉 索要 传销款
由于朋友于某多次游说称投资就能分红,且每个月都能拿到“工资”,最终,经不住游说的王某拿出了13350元投资到一家服装公司。但他没想到这家公司竟然是一家传销公司,直到公司被警方查获,公司头目也被判刑,王某才知道上当。随后,王某将于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投资款。近日,四方法院一审判决,除了已经归还的部分,于某再偿还给王某9750元,由于王某参与传销的行为违法,因此期间的利息损失自行负担。
王某和于某都已经退休在家,于某加入到了一家名为青岛韩美服装有限公司的活动中,由于公司规定只要能够继续介绍人加入并投资就有收益。于是,于某找到王某游说她投资,并称每个月都能拿到公司的“工资”。2005年3月,经不住游说的王某向该公司投资13350元。于某给王某出了借条,此后,王某分三次收到于某给的所谓分红3600元。
不久,该公司被警方查获,王某这才知道这是一家传销公司。经查,2004年6月以来,李某等人以认购化妆品和美体内衣等商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2004年12月又注册了韩美迷你百货店和青岛韩美服装有限公司,并在原有传销模式的基础上,推出新的传销模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众多群众加入传销,成为韩美公司会员。其会员介绍他人加入,即得到他人消费额的提成奖励,并得到他人介绍的第三人加入时消费额分值的提成奖励。
2005年5月16日,青岛警方成功侦破了这起特大非法传销犯罪案,打掉了一个涉案人员1800多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特大非法传销团伙,抓获以李某为首的全部传销团伙最高层组织者4名,查获该团伙虚假注册设立用以实施犯罪活动的企业3家,收缴冻结涉案赃款共计1300多万元,扣押轿车5部。2005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李某被逮捕。2006年5月,经法院判决,李某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300万元人民币。
王某知道受骗后,多次找到于某要求其偿还投资款未果,最终将于某告上法庭。四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某应该偿还此债务,借条中注明借款为13350元,于某已经分三次交给王某3600元,尚有9750元未收回。但因王某参与传销的行为违法,其主张的利息损失应由其自行负担。法院最后一审判决,于某偿还给王某97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