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设公司销售化妆品 涉嫌非法传销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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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岳池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这是该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因非法传销涉嫌犯罪的案件。
2004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广州市场以每套800余元的价格购进某品牌化妆品,未经工商登记自设化妆品公司,组织人员在山东兖州、河南商丘等地以推销该品牌化妆品的名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他们大肆骗取亲属、朋友和老乡的信任,对其灌输发财美梦,通过集中授课的轮番洗脑施以精神控制后动员加入组织。公司规定新加入成员必须以2900元价格认购一套化妆品成为E级业务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从发展下线购买产品的套数由少到多依次分为D级推销员、 C级培训员、B级代理员 、A级代理商,每售出一套产品,从业务员到代理商按级别提取不同比例的奖金。犯罪嫌疑人王某采取非法传销手段,骗取群众加入传销组织,非法获利数万元。 2008年7月2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群众扭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