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非法传销组织者被判刑
关键字:传销,组织者,判刑
位于吉林市解放大路上的一间简陋的办公室里,每天都有大量老百姓出入。“用不了多久,你的资本将会超过李嘉诚!”这是传销课堂上,讲师为台下痴迷的参与者绘制的“黄金梦想”。
传销者拿到手的所谓产品是长春某鹿产品加工厂的“鹿心血、鹿茸血”等系列保健品。
2007年7月20日 ,吉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一匿名举报电话。举报人称,这家宣扬“赶超李嘉诚”的公司,就是在搞非法传销。
经过调查,警方掌握了非法传销活动组织者、骨干成员的情况,7月30日9时许,警方展开抓捕,仅用两小时,一举将这个传销公司的总经理王某、副总经理于某、曲某及其他骨干成员全部抓获。从2006年10月开始,到被警方捣毁,共发展会员3480余人,涉案金额421万元。
2008年4月,经法院判决,王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五万元;于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罚金一万元;曲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五千元。
目前,吉林市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以及基层派出所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打掉传销窝点12处、劳动教养46人、刑事处罚3人,极大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