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销团伙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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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潍坊5月15日讯 一个非法传销4年多、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传销团伙10名骨干成员在潍坊市潍城区公安分局被查获后,近日被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潍城区检察院起诉的这10名被告人均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分子,其中4人为A级头目,5人为B级头目,1人负责维护传销人员销售业绩接单管理系统,这10名被告人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
潍城区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重庆武隆县农民张晓江,2003年6月到潍坊市潍城区从事“婷莱雅”化妆品非法传销,为牟取非法利益将魏某等人发展为下线,2005年张晓江升为该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自2005年1月30日至2006年8月15日,张参与非法经营额达1410095元。之后,黄某、张某陆续被发展为下线,最后,这些人全部升为传销组织的A级头目,其中黄某的非法经营额达250多万元。此外,被指控的还有彭明强等5名B级头目。
2007年,张晓江等10名传销人员陆续被潍坊市潍城区公安分局以诈骗罪刑事拘留,后经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2008年4月,张晓江等人被潍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被委托为其中一名被告人辩护的衡名律师事务所田律师表示,这一传销团伙涉案金额较大,通过调查,这些传销人员多是被熟人、同事、亲戚骗进了传销组织,而且大部分人员年龄较小。据了解,非法经营罪量刑一般为有期徒刑五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