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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非法传销首页 >> 打传前线 >> 抵制传销 市民不要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

抵制传销 市民不要把房子出租给传销人员

2008-04-30 23:09:26  作者:张晓芳 苏寅萍  来源:银川晚报  点击:
关键字:传销 市民 出租 传销人员

    昨天,银川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发出倡议,呼吁首府市民不要把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坚决抵制传销行为,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去年底以来,传销活动在银川市部分区域有抬头态势,屡打不止,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群众的日常生活。从近段时间工商部门查处的传销案件来看,外地来银传销者大多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处租住房屋,从事传销活动。昨天,银川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在金凤区上海西路办事处康居C区启动创建无传销社区暨打击传销“千名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决定今年在全市创建55个无传销社区(村),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监控”防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进行群防群治,彻底消除传销这一社会经济毒瘤。

    相关链接:

    向传销者出租房屋最高罚款50万

    国务院出台《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张晓芳 实习生 苏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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