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具有六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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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引发暴力刑事案件,扰乱社会治安……1998年至2008年十年的打击传销工作实践表明,传销是一颗社会毒瘤,危害十分严重。省工商局公布传销六大危害,提醒广大群众,对传销的危害要引起高度重视。
省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传销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尤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传销组织利用几何倍增原理发展网络,传销活动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域广,发展速度快。江西红花国人传销案涉案30个省,山东蝶贝蕾案涉案人员50万人,涉案金额20亿元,北京亿霖木业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以传销为手段竟敛财16.8亿元。
传销破坏社会道德基础和诚信体系,动摇社会稳定基础。传销组织利用亲情友情,教唆参与者以“善意的谎言”将亲朋好友诱骗参与传销,骗局败露后参与传销者无脸见人,无钱还债,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失去正常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伦理观,极难矫正。同时还直接导致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信任度丧失,许多家庭被传销拆散,夫妻相向,父子反目时有发生。
传销组织者对参与传销人员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具有理念的邪教性。他们利用快速致富的谎言,利用团队激励机制,对参与者反复洗脑,控制人的精神;利用家庭式管理,控制人身自由。在传销组织中,人们不能看报,不能看电视;以秘密单线联系方式发展组织;利用“直销”、“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名义非法敛财。这种不断做大的结果就是人多势众,“以财谋政”。有的参与者受到传销组织者的蛊惑,公然暴力抗法,具有反社会性。去年4月,我省四平市工商、公安机关在一次打击传销执法中,130余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其中造成市工商局副局长脾破裂,公安经侦队长鼻骨骨折。
传销引发大量暴力刑事案件以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案件。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管理秩序。从实践中看,传销集中发生的地区,社会治安不稳定,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价格上涨,传销组织内部上下线之间的冲突矛盾不断。
由于参加传销人员多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失业下岗人员、择业学生,他们希望通过传销发家致富,改变命运,传销骗局一旦败露,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传销违法具有很强的传播性,极易复制。一些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或者在获得暴利后,或者在遭到打击时,带领下线队伍重起炉灶,另立山头,继续骗人。因此说,每一个参与传销人员都是从事传销违法活动的潜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