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信访件揭出一传销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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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10日,信州区公安分局接到一封市公安局信访处转发来的福建省上杭县曾某的信访件,曾某在信中反映:其女儿曾珍花被传销组织骗至上饶市信州区汪家园欣宇物流与建军物流之间的民房强制上传销课,失去人身自由,向家人求救,并反映该传销组织势力庞大,被骗人员很难逃脱,故向公安机关求助。
次日,信州区公安分局派出警力对该课堂进行取缔。当天,在信
州区茅家岭街道汪家园社区内一居民出租房内,当场查获参与授课和上课的传销人员59人。办案民警对59人逐一询问,发现大部分人均是被骗来从事传销活动的,其中29人被限制了人身自由。办案民警经多方打听和核实,得知曾珍花已回到福建家中。
上课有纪律,所有人要关手机
警方经调查后,对该传销组织的授课人员肖某(男,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甘肃徽县人)实施了刑事拘留,其余人员全部遣散回家。
据肖某交代,该传销组织名为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分为A、B、C、D、E五个级别,根据个人业绩来定级别,他属于C级别,负责传授公司的制度、赚钱的方式、发展运作模式等,公司每月发给他2000-3000元工资。
肖某说,上课时课堂很有纪律,大家上课后端坐在凳子上,有组织地唱歌、喊口号,听课要求认真,上课前所有人要将手机关掉,以免影响课堂纪律。
对于该传销组织的授课内容,被骗来的该传销组织成员魏会珍说:“说是网络营销,其实他们没有产品。在课堂里,他们指挥我们喊口号、唱歌,教我们如何发展下线,如何控制新成员,也就是教唆我们怎样去骗下线的人,怎样强迫下线参与传销活动和缴纳2800元钱。”
首次将传销授课人员送劳动教养
8月6日,上饶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作出决定,将开设课堂强制上传销课,向他人传授网络营销制度、发展运作模式、非法融资等犯罪犯法的肖某送劳动教养一年。
据了解,像肖某这样的传销中的授课人员或组织授课人员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又不够刑事处分,以往我市对这些人员的处理往往是经口头教育之后遣送回家。此次,我市公安机关根据2007年9月12日《公安部法制局关于对传销中的授课人员及组织授课人员能否劳动教养的批复》,首次对传销人员作出劳动教养的决定,能有效地震慑不法传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