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警方摧毁10个非法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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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号、24号,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昆河派出所民警在孟家河湾村、和平村三队、和平村二队和东二队自建房中,查处10个非法传销组织,驱散1500余名传销人员。
据了解,这些传销人员主要来自湖南、湖北、四川等地,每个传销人员的“入伙费”近3000元。经警方查实,这些自称是“合法的直销”组织,没有工商、税务等部门批准发放的证照,系非法传销。目前,警方已对传销的组织者及相关人员依法刑拘。
昆河派出所所长高玉璞告诉记者,在此次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中,凸显出一个问题出租房主法律意识淡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的人居住,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种类和号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