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业店铺困扰重重
2007-01-03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2007年的直销业已经渐渐习惯了立法监管的严肃表情和拿到牌照必须付出的耐心等待。对于仍然愿意开展直销业务的企业来讲,在立法规定的条条框框下,寻找属于自己的出路任重而道远。在目前看来,严实缜密,纵横交错的监管网络,令每一个企业都必须循规蹈矩地谋求生路。与此同时,在缝隙中滋生的“攫取利润的萌芽”也在繁衍。由于不能断定这些是否是“有毒的草”,我们无法将其铲除——直销店铺便是如此。 2005年底,《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先后生效,随之而来的“多层次计酬”被废止,“店铺+直销员”模式被认可,使得业内的“救亡运动”暗流涌动。而随着直销企业纷纷转型,直销立法在生效的同时也在被慢慢解读,露出盲区。最近,在“人传人”被视为传销的法律环境下,直销店铺被很多业内人士大做文章,“店传店”、“店铺团队计酬”等方式在公开场合被提及。在“自然人”与“自然人”的多层次计酬被法律禁止的时候,“法人”与“法人”之间利益传递还在法律范本中找不到对应条款。而这种模式是否可行、是否违法尚无据可查。
政策禁锢
开店成直销企业首选
“开店肯定是没错的”,近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直销专家向记者表示,无论是在直销立法出台后还是在其出台前,开设零售门店的做法是无可非议的。
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依据这条规定,许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均对已经拥有的零售门店进行改造,使其同时具有服务网点的功能,而一些企业也在新开设的门店中加载服务网点功能,店铺则可以同时承担网点与销售的双重任务。对于行事要小心翼翼的直销企业来讲,开店一时间成为必要也是最保险的扩张方式。相比起直销员招募、培训的缓慢进程,店铺推广被视为直销企业眼下可以放心去做的最有效的事情。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直销业专家胡远江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开店就成为一个两全策略,进可攻退可守。
虽然,目前的直销企业对转型方案和直销员招募进程均十分低调,但是,对于开店计划却毫不避讳。据悉,从去年开始,各大直销巨头都开始了扩店的工作。康宝莱的计划是到2006年年底其直营店的数量将达到30家。而有消息称,南方李锦记则决定,第一阶段投资1亿多元在全国25个中心城市开设25家“无限极”直营店。“如新”中国总裁邱锦云曾透露,2007年,“如新”将使得专卖门店数量达到200家,并设立1000个服务网点。安利在其新业务制度中也开放了服务网点加盟,表示欲加盟安利服务网点的加盟者,需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其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商务部相关法规及安利(中国)对服务网点的要求。
破解“自然人”概念
店铺多层次计酬渐兴起
记者在前不久举行的直销产业发展论坛上获悉,在目前的2000多家直销企业中,只有不到1%获得了直销牌照,而获牌的14家企业也多被局限在某些特定区域开展直销业务。这就使得未获牌企业和只获得区域业务拓展权的已获牌企业在按部就班地等待的同时,注意到了业内提出的一种务实操作方法——店铺团队计酬。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与发展研究院教授王义表示,直销优势原理中的团队经营,网络倍增原理应该保留并坚持。如果在我国进行直销经营,必须依照政策符合“服务网点+持证直销员”的模式,而开店则是中国直销界的重要问题。对于在中国发展的直销企业,像沃尔玛一样掌握销售渠道优势十分重要。通过特许经营等途径,把店铺开好,将直销员的营销模式嫁接进去,才能获得成功。
王义表示,国家政策规定,直销员不允许多层次计酬,其报酬总额不得超过其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而对店铺则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尝试“多层次计酬”,更多的折扣、奖励给予店铺,把人的奖励转变为店铺奖励,这是政策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