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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官员提醒:直销企业不要试探法律底线

2007-01-0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穹日前表示,目前的直销法规禁止多层次直销以及“团队计酬”,在法律条文未修改之前,任何企业不要直接、或者变相试探法律底线。    
    这是张穹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中国直销行业发展与管理国际论坛”上演讲时做上述表示的。而在同一论坛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处处长吴雁也作出相同表示,提醒直销企业“绝对不要碰线,不要试探,不要搞变相,重点不要搞团队计酬”。
    直销作为现代营销模式之一,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进入中国后就争议不断。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公布后,已先后有多家企业获得了直销牌照并开展经营。但包括外资直销企业在内的一些直销企业认为,该条例对于“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的限制,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据了解,“多层次直销”就是允许直销员下面继续设立直销员,而“团队计酬”是指直销员的收入不仅取决于自身销售业绩,还同所在行销团队挂钩。后者成为直销员扩大自己“下线”的重要动力。目前《直销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直销企业采用这种方式经营。
    对此,世界直销联盟秘书长、美国直销协会主席Neil Offen博士在会上认为,“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是直销业的核心内容,其代表了直销业的生命力。在强调直销企业应遵守所在国法律的同时,他也表示,希望中国能考虑制定更全面的法规法律以促进直销业的发展。
    然而,吴雁表示,单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和“金字塔诈骗”,这三种形式是有密切联系的。多层次直销向“金字塔诈骗”是可以演变的,国内曾有一些公司就是以多层次直销和团队计酬作为基本方式,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失去控制,虽然并不一定符合经营者的本意,但其企业最终发展成了“金字塔诈骗”公司。 
    据了解,所谓“金字塔诈骗”,是假借直销的名义,以团队计酬为幌子,向参与者收取一系列直接或变相的加入费用,激励参与者骗取更多的人加入,通过“借新债还旧债”维持组织的运转,在国内是非法传销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据统计,2006年,仅全国工商系统查办的传销案件达到3587起,移送司法部门的案件422起,移送涉案人员2000多人,取缔窝点2.99万个,遣散清理人员60万人。
    与会的多位专家学者也指出,“金字塔诈骗”活动利用多层次直销的团队计酬机制行骗,容易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从美国联邦法院对涉及直销企业的诉讼判例来看,即便是在直销业的“大本营”美国,“金字塔诈骗”的存在“一直以来也都是制约直销业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并且美国“联邦法律对于直销业认可也是循序渐进的”。
    相关资料显示,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邮政管理局等多个政府机构都曾以“金字塔诈骗”起诉直销企业,多家知名直销企业都曾卷入其中。在1997年美国的两起“金字塔诈骗”案件中,分别有51000名和175000名直销商被卷入其中。时至今日,每年美国贸易委员会收到的金字塔诈骗投诉也达到大概150万份,其中2005年整理出来的案件线索就约有38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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