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状告“仙妮蕾德”败诉
2006-12-02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曾报道过的“‘仙妮蕾德’一诺十万不兑现”一事有了新进展。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刘某面部痤疮与“仙妮蕾德”产品的相关性无法判断,对其要求仙妮蕾德有限公司赔偿购货款及精神损失费10万元的请求不予支持。 2004年5月3日,刘某认识了经销“仙妮蕾德”产品的聂女士。聂女士介绍,使用“仙妮蕾德”护肤、内调产品6个月后,能拥有“婴儿般肌肤”,刘某为此心动不已。随后,刘某在聂女士的带领下,来到香坊区“仙妮蕾德康美日用化妆品经销部”,该经销部的负责人董某又将刘某带到了位于香顺街的“仙妮蕾德授权机构”。在听了授权机构负责人李某的介绍后,刘某在此购买了价值7150元的美容护肤产品。刘某使用该产品后,面部出现痤疮。随后,刘某找到当初介绍使用产品的3名经销商。双方协商后签订协议:如果刘某在8个月内肌肤质量恶化,并验证3人所劝导的产品无任何效果,3人将退给刘某购货款人民币7150元,并赔偿刘某日后应需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共计10万元。8个月后,刘某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检查,医生确诊刘某面部皮肤为“考虑再发性皮炎”。索要10万元赔偿未果后,刘某将3名经销商连同仙妮蕾德公司告上法庭。
2006年7月,黑龙江省司法部门对刘某的面部皮肤进行鉴定,结果为:刘某面部痤疮与“仙妮蕾德”产品相关性无法判断;刘某面部形成的小坑是痤疮愈后留下的,与“仙妮蕾德”产品无明显因果关系。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与3名经销商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认定有效。但她未提供其面部使用“仙妮蕾德”产品致使皮肤质量恶化的证据。她所提供的诊断“考虑再发性皮炎”,也未确定与其使用“仙妮蕾德”产品有因果关系。而且经过法医鉴定,并未确定她在使用“仙妮蕾德”产品后给其面部造成了何种伤害。最后法院判定,3名经销商和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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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欲美容肌肤却受损 “仙妮蕾德”一诺10万不兑现
东北网2月14日电 哈尔滨市民刘女士经人推荐使用了“仙妮蕾德美容保健机构”的产品,对方承诺6个月后能使她拥有“婴儿般肌肤”,如果达不到效果,将拿到10万元赔偿。渴望变美的刘女士做梦也没想到,她在使用该产品后,脸上长出了很多脓包,经一年半的治疗也没修复好受损的肌肤。虽然刘女士通过法律途径捍卫了自己的权益,但是至今她还没有拿到应得的10万元赔偿款。
2004年5月3日,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刘女士认识了经销仙妮蕾德美容产品的聂女士。聂女士介绍,使用“仙妮蕾德”护肤、内调产品6个月后,能拥有“婴儿般肌肤”,刘女士为此心动不已。随后,刘女士在聂女士的带领下,来到了香坊区“仙妮蕾德康美日用化妆品经销部”,该经销部的负责人董某又将刘女士带到了位于香顺街的“仙妮蕾德授权机构”。在听了授权机构的负责人李某的介绍后,刘女士在此购买了价值7150元的美容护肤产品。
从此刘女士便开始使用“仙妮蕾德”外用护肤及内服调理的系列产品。可是按照要求使用了10多天后,刘女士却出现了不良反应,她面部皮肤又痒又痛,还起了很多脓包。刘女士急忙找到“仙妮蕾德授权机构”的李某询问原因,李某见状又找来董某作解释。董某称,刘女土面部所出现的疙瘩属于正常反应,只不过是她用的时间短。听董某这么一说,刘女士便继续使用该产品。
可3个月后,奇迹并没有发生。刘女士的脸上的脓包反而加重了。看到自己长满疙瘩的脸,刘女士于当年9月份再次找到李某讨说法。这次,李某依然将刘女士带到董某的店里。在又一番劝解后,董某等人与刘女士签定了协议。协议上承诺:如果刘女士在使用该产品6个月后,没拥有“婴儿般肌肤”,她们将全额退款,并赔偿刘女士10万元钱。刘女士认为,既然都签定了协议,也可能真是她使用的时间不到,为此,刘女士又继续使用了一段时间。当使用该产品8个月后,刘女士满脸的脓包根本没有消失,与婴儿肌肤更是相差甚远。此后,刘女士多次找到董某、李某等人,要求履行协议对她进行赔偿,可是两人均以不是自己的责任而互相推脱。
转眼到了2005年初,刘女士停止服用“仙妮蕾德”产品后,脸上的疙瘩消退了,但留下了很多小坑。刘女士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了哈医大二院就诊。医生诊断为“再发性皮炎”,且皮肤很难恢复原状。随后,气愤的刘女士将董某等人告到了哈市香坊区人民法院。6月1日,香坊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董某返还刘女士所购产品款7150元,并给付刘女士10万元的赔偿款。判决后,董某不服,上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同年12月9月,哈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董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但二审判决后,“仙妮蕾德”一直没向刘女士做出赔偿。
为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向刘女士出售“仙妮蕾德”产品的李女士。李女土告诉记者,“仙妮蕾德”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刘女士脸上出现的脓包是她自身皮肤的问题,和“仙妮蕾德”产品没有任何关系。
据了解,二审判决后,董某又将此案申诉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已被重新发回到香坊区人民法院审理。刘某正在等待着法院的最后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