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直销广告禁令形同虚设 丰胸减肥物品仍在叫卖
2006-12-01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今年8月1日,广电总局、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正式生效。根据通知精神,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4个月过去了。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监测和调查发现,这项规定已成空文,它未能震慑相关机构,电视台也并为因此而有所收敛。被禁广告又重返银屏,虚假夸大的广告也仍然在忽悠着消费者,消费者对电视购物的投诉也呈上升趋势。 被禁广告“死灰复燃”,2/3省卫视台涉嫌违规
“真是太神奇了”、“一天瘦0.4公斤、一周之内可以减掉3-5公斤”、“绝对没有副作用”、“拿起电话马上拨打订购电话”……这是12月5日下午2点零5分宁夏电视台的“非瘦不可”减肥广告。在广告中要么是声泪俱下的真情告白、要么是惊喜和兴奋的尖叫,效果都是立竿见影,前后对比极其鲜明,使用者无不为达到目标而欣喜若狂,喜极而泣,并信誓旦旦地大肆推荐。这则广告一播就是两三遍,持续达20分钟。
从12月1日起,记者开始每隔一小时就搜索一遍各地方卫视台,发现像“非瘦不可”减肥广告的各类禁播广告仍在堂而皇之地播出,而且仍然钟情于下午黄金时段。12月5日下午2点10分,陕西台准时出现了人们非常熟悉的“嚼正点减肥片,让你不用节食就可减肥成功”的广告语——“正点闪电瘦”的广告映入眼帘;同时在吉林台的画面中也出现了“摸一摸就能减肥”的“二点减肥法”广告…… 记者还发现,除了这些直观的5类“禁播广告”依旧我行我素,一些内衣广告也大打“丰胸”、“消脂”牌,开始在电视屏幕上大行其道,成为新一代的“视觉污染”。
记者发现,从12月1日到7日,每天凌晨0点至2点、下午1点至4点都是违规内衣广告的“多发期”。诸如“靓立婷”矫形内衣、“科莱乐”发热美体瘦身内衣、“BOVLE”塑身衣、“沙缇宣林”黄金比例美体内衣、“欧美芙”润肤保暖内衣等多达十几种的产品频繁出现,无不宣称自己的内衣可以“塑造完美胸型、丰满胸部”、“燃烧脂肪、立即变瘦”、“不用锻炼就可塑形、大吃特吃不用担心”……涉及河北、内蒙古、江苏、宁夏、东南卫视、黑龙江、湖北、广东、贵州等多家电视台。
记者随后按照电视上给出的订购热线,拨通了沙缇宣林美体内衣的电话:“这种内衣是既可以瘦身又可以丰胸吗?” 358号接线员肯定地回答:“没错。一般人穿上一周左右就可以看到效果,有的人穿三四天就有一种浑身发热的感觉。”并耐心讲解了一番这种“德国进口的燃脂纤维”如何消耗卡路里、如何按摩女性胸部下方穴位、防止胸部脂肪流失的神奇功效。并保证“从A罩杯增大到B罩杯是肯定没有问题的”。武警总医院病理科主任纪小龙表示,对于丰乳,迄今有两种医疗方法:手术方法和注射雌激素。像很多广告中说的能使细胞重新变饱满、重新恢复弹性的方法很荒唐,这种效果只可能存在于人们的美好想象中,现实中显然不可能存在。
“前科”还尚未改正,“眼保姆”继续行骗
前不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2006年第三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汇总》中,由著名主持人文清代言的“眼保姆”广告榜上有名,在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公布的第三季度广告监测报告中,“眼保姆”名列涉嫌违法广告的第八名。但记者从这一周的监测中发现,“眼保姆”广告仍然在用一些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在蛊惑消费者。12月1日下午2点50分,文清准时出现在山东电视台的“眼保姆”广告节目里,现在她变成了一名讲座的“主持人”,她亲切地问:“如果孩子近视怎么办?就要给他请个眼保姆”。
在广告中,文清告诉“家长”,“眼保姆”是12年的针灸大师,一共治疗了300万近视,针法准、准确率达到100%。用了“眼保姆”,让中低度孩子摘掉眼镜,还孩子一个清晰的世界。并且还采用学生、老师做宣传的手段,声称用了“眼保姆”一个月后,班级里的学生有一半以上都摘掉了眼镜。记者又拨通了“眼保姆”的热线电话咨询其作用原理,接线员告诉记者,用“眼保姆”15分钟后就能够看清东西。如果戴15分钟至半个小时后,看电视不用带眼镜都能看的比较清楚。在与热线人员聊天时,可听到接线员甚是忙碌,看来违规的“前科”并没有影响其正常的经营。
可事实真的像宣传的那么轻松吗?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一位教授告诉记者,这种仪器类似于做眼保健操,假性近视早期时注意用眼、经常做眼部周围的穴位按摩对恢复视力是有一定帮助的。但是22岁以下很多都是真性近视了,如果仅通过按摩就能完全恢复,是太夸张了。而且造成近视眼的原因不光是眼部前面的肌肉紧张,比如脖子后面肌肉的紧张也能造成眼睛视力的下降。用中医针灸的方法的确可以治疗近视眼,必须天天坚持治疗,坚持数月才可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按照广告中宣传它仅是一种按摩而非针灸,在15分钟就可使近视的人看清东西,又可以在那么短的时间内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度数用相同的办法完全治疗好是不太可能的。
虚假购物广告仍没完没了,立法规范电视直销最重要
“三日美白”、“七日减肥”、“十日增高”、“一定能”、“绝对可以”……这样的承诺在电视直销广告中比比皆是,其推荐的产品无不“神奇”。但业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所谓神奇,只不过来源于高频率露面的广告包装模式。要想终结电视直销的负面影响,仅仅依靠禁止播放特定内容的广告,似乎还远远不够,因为电视直销暴露出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产品的质量问题。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近期发布的消费投诉分析中,电视直销是投诉的“重灾区”,有关电视直销问题的投诉高达2000件以上。电视直销几乎已成为一种引起大面积消费者不满的严重社会问题。
从好记星频频遭遇投诉,到视乐奇被告上法庭,从波丽宝被曝只是普通食品,到姗拉娜纤体收腹组合涉嫌广告违规被紧急叫停……接二连三的电视购物官司正在引发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与质疑,虽然这些广告都基本上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但是又有更多的虚假“神奇”产品被冠冕堂皇地推上电视屏幕,继续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这靠的就是有超高技巧的“造星”策划者——直销企业。因此,要规范电视直销广告,就必须先规范这些直销企业。
但是,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却为直销企业留下了违规空间。一位法律人士无奈地告诉记者,像橡果国际这类电视直销机构,在买卖关系中只是作为销售平台,如果销售凭证上写明的公司或机构是“好记星”等产品生产商而非“橡果国际”,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就只能对产品生产商进行处罚,而作为信息发布者的直销企业就可以免责。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销企业为产品捏造一个子虚乌有的生产企业,等待消费者的只能是投诉无门。如果,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电视直销机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但这也仅仅是连带责任而已。
中国消费者保护协会也表示,尽管消协可以帮助消费者与厂商和销售单位进行调节和协商,但类似于保健品这样的商品很难获得全额退款,更不要说赔偿了。尽管相关部门对广告的审查严格,但由于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电视直销的法律法规,因此一些电视购物公司仍然可以利用法律漏洞宣传自己的产品。
有关专家提出,现行的《广告法》是1994年颁布的,距今已有10余年,已经不能适应市场需要。现在的不少企业已成为了打法律法规“擦边球”的高手。虽然已经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可以监管一部分电视直销,然而这并不能解决因电视直销引起的一系列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