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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牌直销企业等待调整 未获牌企业退出直销领域

2006-11-30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直到被业界称为“大限”的2006年12月1日下午5点多钟,安利、玫琳凯、完美3家企业的名字才出现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上的获牌企业名单中。这3大直销巨头在外商投资直销转型企业拿牌的最后期限被放行,意味着他们今后将以直销企业的身份和模式运作。

  获牌后还有许多事要做

  获得直销牌照后,几大企业都选择了低调处理。

  安利公关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正等待总公司制定相关的政策,具体的调整方案还在制定当中。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今后将有一系列的工作需要完成,如在各个获批地区建立服务网点,对直销员进行招募和培训等。据了解,安利早在今年3月就提出了转型方案,今后还将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完美相关负责人也对媒体表示,拿牌以后,转型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研究和准备。现在完美已经在筹划的方案是将专卖店转型为服务网点,把推销员通过培训、考试转为直销员。

  “对企业来说,拿牌仅是工作的第一步,如何真正按照政府的直销法规把转型落到实处才是关键。”直销专家这样表示。

  据了解,企业拿到直销牌照后,并不等于可以很轻松地开展业务了,他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首家获牌企业雅芳,目前也正在摸索中前行。雅芳(中国)总裁高寿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拿到牌照后才发现,按照商务部的规定,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做。到现在,我们也不敢说全部完成了,只能算告一段落。”例如,直销企业要有2000万元的保证金,除此以外,企业每个月还要向银行报备直销的销售额。如果销售额超过1.5亿元,2000万元保证金就不够了,要补交到销售额的15%。此外,直销企业拿牌后,要在信息披露、直销员审批、报备等很多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同时,将全国6000余家专卖店转变为服务网点也是一项不小的工程。“直销行业的两条法规、一个细则,都需要一条条解读。”高寿康这样对媒体表示。

  未获牌企业退出直销界

  12月1日是《直销管理办法》实施一周年的日子,而对于10家被特许以“店铺+推销员”形式经营的外资转型企业,则意味着一年的调整和申请牌照期限已到。按照规定,如未获得牌照,就不能继续以直销模式运作。

  据悉,1998年,国家禁止“传销”后,安利、雅芳、玫琳凯等10家外资企业被批准改用“店铺+推销员”的方式转型经营。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正式生效,2005年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以及三部配套“方法”同时生效。安利、玫琳凯等10大转型外商投资直销企业的转型最后期限定为2006年11月30日。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有关规定,外商投资直销转型企业的系列相关规定将会在12月1日废止。

  业内资深人士表示,实际上,在1998年以后,坚持按照转型企业模式运作的只有雅芳、安利、完美、玫琳凯,其他企业基本上是退出了直销界,转入了传统经营模式。而在去年8月份,直销条例出来以后,很多企业又返回来申请牌照。如今,特百惠已彻底转型为传统的零售企业,百美、娜丽丝早就退出了直销市场。目前仅剩尚赫、日晖两家企业仍未拿牌。

  无牌直销最高罚50万元

  直销界“大限”过后,意味着“转型企业”的说法将从此消失,工商部门作为直销监管部门,不再考虑“转型企业”是否转型,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格执法监管。
  据悉,《直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自2006年12月1日起,未依法获得直销许可,以店铺加雇佣推销人员(系指非企业正式雇员,通过为该企业推销产品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将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第39条关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规定查处。根据《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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