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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号函给直销企业吃“定心丸”

2005-12-03 00:00:00  作者:   来源:互联网  点击:
12月1日直销法生效后,关于直销牌照申请的一些疑难问题,让各地的有关部门小心翼翼。本月中旬商务部正式下发<<商务部关于答复直销业有关问题的函>>(以下简称98号函),就对不少直销企业先前比较疑惑的问题,比如服务网点的要求、保证金的存放等,都进行了明确解答。  
  
  增加服务网点不需报批

   一家直销企业的高层告诉记者,98号函对直销企业增加服务网点态度相当宽容,只要是在已批准了从事直销的地区,增加服务网点不需要再报批,只需要把方案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部备案就可以了,“商务部将通过直销行业管理网公布新增的服务网点。”

  根据此前商务部相关规定,直销产品的范围介定为五种: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质检或强制性标准。

  记者注意到,此次98号函在基础上增加了“国家未有认证、许可、质检或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一位直销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这项规定更全面了,但是同时弹性也更大,因为对于有些直销产品,国家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认证、许可、质检或强制性标准,而行业标准是个比较“虚”的概念,有可能被钻空子。

  对于之前广大直销企业最关心的2000万保证金存入哪个银行的问题,细则明确规定“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为指定的申报企业保证金缴存银行”。

  企业发力准备申报材料

  如新公司的新闻发言人徐小姐说,美国如新已把申请正式递交到了上海外资委,并送达了商务部,届时还有可能增加福建的服务网点。

  雅芳公司新闻发言人陈小姐表示,雅芳正在积极依法进行牌照申请,福建的门店将暂时保持不变,一切等申牌结束了再说。

  作为福建唯一的一家国内直销企业,福龙的申请牌照材料将在近日上报福建省经贸委。其董事长杨兰钦说,“现在申报的规定都明朗了,我们就等着看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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