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直销企业不能忽视地方工商局列出的“黑名单”
来源:中国直销传播网 2004-10-12
自国家工商总局曝光2004年上半年十大非法传销与变相传销案件后,引起了直销业界的震动,使一度死灰复燃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有所收敛。但是仍有个别非法直销企业对政府的传销禁令置若罔闻,顶风作案。为此,全国各省级工商部门于2004年8月开始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传销和变相传销企业在各省内再次展开严厉打击行动,已将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已经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笔者回忆起厦门会议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先生对参会的企业代表不断提出要求,希望企业自重、自律,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这样有助于直销立法的出台,如果害群之马层出不穷,势必会给直销业带来巨大损失,也必然会给合法的直销企业带来损失。
直销法将于年内出台,这对于直销业而言,绝对是一件大事、好事,为此关注直销界的每位人士为之振奋。所以也希望直销业的人士团结起来,共同维护和营造一个好的市场秩序,迎接直销法规的出台。
近期,笔者了解到全国范围内各省级工商局自今年8月份以来共收到消费者举报投诉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超过1000起,十家外资转型企业中的个别企业也在其中,还有部分内资知名企业、境外知名企业等等,均被列为地方黑名单。笔者真的不解,你们为何非要选择走以身试法的不归路呢?
今年年底,商务部即将出台正式的直销法规,同时开始对申请进入直销市场的企业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将允许开展直销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必将处于违法经营的不利境地。值得注意的是,直销立法草案中对于审批的规定是极为严格的,“逐步开放”就是一个信号,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将不会被审批。
尽管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是从事直销企业的审批国家级管理机关,但此次直销立法的精神是直销企业的预审依然首先放在地方商务部门。任何地区的直销企业只能先将其基本经营资质申报给地方商务部门初审合格后,方才再次申报到国家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因此该企业在当地有着不良的非法传销纪录,势必难以通过地方商务部门的预审,地方工商局的监督。
律师在此告诉各地方直销企业不以以为只要没进入工商总局的黑名单就是幸事,应该对是否被列入地方商务部门和工商局的非法传销黑名单引起足够重视。而对于在地方上目前依然在从事非法经营的企业也应及早收手,照单申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否则,一旦进入地方工商、商务部门非法传销黑名单,一样会拿牌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