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游戏进行时
金融时报 2004-9-17传销,也称“多层次传销”,或称“金字塔销售”,俗称“老鼠会”。记者近日在江苏采访,发现有人利用银行卡进行这一活动,且非法传销活动又呈死灰复燃之势——危险游戏进行时
花样翻新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等省市,就捣毁传销窝点2675个,清查遣送传销人员27656人,移送司法机关188人。
非法传销,不需开店铺,而是靠发展推销员来推销其质次价高的产品,少数人牟取暴利,坑害消费者。惯用手法是传销化妆品、保健品等,也有传销书籍、光盘、股票期权的。无论传销什么,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在多年严打重压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手段更加恶劣,社会危害更大。
手法之一:行骗赤裸裸。传销行为已从过去的销售商品转变为“拉人头”为主的诈骗活动,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即便有也只是行骗的“道具”。此类诱骗多以“收取入门费”、“做生意”、“找工作”或“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大量招揽人员从中收取费用。2004年上半年,在大连市工商部门清理的窝点中,“拉人头”传销占查处案件总数的98%以上。
手法之二:挂羊头卖狗肉。由于传销已经臭名昭著,一些传销商不再打着传销的旗号,大多采取在外地物色代理商的方式建立营销网络,以逃避当地执法机关检查。有的企业凭借持有营业执照、销售许可证等合法身份,打着“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科学营销”等旗号,表示自己不是“传销”;有的号称经过认可或特批,以骗取他人信任,从事变相传销违法活动。有的甚至打着投资办厂、搞活企业、增加税收的幌子,欺骗当地一部分企业和政府,使其违法活动得到地方保护。一旦难以为继或骗局败露,他们便携款潜逃,或故意露出“破绽”让工商机关查处,然后把矛盾转嫁给执法机关和各级政府。另外,境外一些企业也抢滩国内市场,以“直销”概念替代原来的传销,宣称“传销”非法,而“直销”合法,误导和欺骗群众参加其传销活动。世界网公司、新盈利商务信息网络、美国空中商务公司、德国KWO数据管理公司(王牌88)、安旗公司、美国EFT公司等的运作方式皆属于此类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
手法之三:“网上”设骗局。近期,黑龙江、山东、上海、北京等多个地方,相继发现并查处了“美国远程教育网”等一批利用互联网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的组织。该组织借口“美国远程教育网”可以学习英语,采用“拉人头”的方式介绍人入网,入网者须将1300余元入门费存入银行卡,“上线”每发展9人就可获取600元组织奖。
手法之四:银行卡上玩花样。参与传销人员,大多通过银行卡如能够在异地存取款的借记卡进行资金往来,更有甚者,他们利用银行卡直接组织“拉人头”等各类传销活动。广州市工商局就查处了一家进行传销的公司。该公司要求客人到指定的银行开户领取银行借记卡,客人凭卡与该公司签订协议并交付资格费,成为该公司的“促销员”后,即可参加消费并享受消费红利。大连市的王大爷用1880元买来所谓美国第一国家银行发行的自动取款卡(WorldNetATMCard),宣传资料中说此卡可以在中国银行自动取款机上随时使用。待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端掉传销窝点后,王大爷才恍然大悟。
社会毒瘤
非法的传销带来了什么?果真是一夜暴富的神话吗?不,它带来的是一系列恶果。
非法传销是精神毒瘤。“观念的改变可以改变人的一生”,拿破仑的这句名言几乎被所有传销头目们所运用,传销组织的核心理念是对人的精神控制。新加入的人多会被其“洗脑”。他们对“新来者”一般采取“隔离”、“跟进”的步骤。一是组织他们参与娱乐、游戏活动,即1-2天使其吃好、玩好,并与其“谈人生、理想、目标”等;3-4天渗透问题,逐步使其产生兴趣;5-6天提问题刺激,使其打消顾虑,死心塌地地融入这个“大家庭”。传销集团的专业“讲师”,其主要任务是给新加入者“洗脑”。他们在课堂上大多讲一些“财富”、“人生”、“机会”、“成功”之类,然后再编造一些谎言故事,告诉新加入者从事这项“事业”是如何伟大,自己是如何在短时间改变人生,成为“成功人士”,过上上流生活的。另外再加上环境配合,不让新加入者和外界接触等等一系列措施。使大多数传销者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以致一旦遇到政府打击,有的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有的装出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事后仍然继续从事传销活动。
2003年大连金州区工商局曾经花了2万多元钱,给一批传销人员买了火车票,但是火车刚开出了一两站,这些人就下了火车,重新返回。2004年7月21日,连云港市发动打击传销的“雷霆行动”,遭到几十个传销者围攻,在其他执法队支援下,最终才将传销者驱散。
非法传销是社会毒瘤。传销的核心理念是“有钱就是成功”。在传销系统里,成功的定义被狭隘地限定在能否拉下线,能否上业绩,能否日进斗金。这种貌似“符合商业社会价值理念”的成功观,有着极大的欺骗性。传销组织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而是通
过骗取人头费来维系不劳而获的生活。有人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传销使人性严重异化。在中国社会转型期的今天,“传销”迎合了某种浮躁的商业文化与暴富心态,把人们的思想引入价值误区,制造了扭曲的社会需求和扭曲的价值观念,可谓害莫大焉。
非法的传销是社会祸患。传销的“培训师”们,牢牢抓住我国目前劳动力素质低、人员多、就业难的状况,极力渲染“传销”是他们“成功辉煌”的“稻草”和“出人头地”的选择。但在金字塔式的传销体系中,“人人都能成功”是无法兑现的。只有极少数接近塔尖的“硕鼠”才能一夜暴富,而对无数身埋塔底的人来说,被激发起的“成功”欲求永远无法满足。这种普遍无法满足的需求,终会酿成社会的动荡之源。传销人员生活极度贫困,大量的偷窃、抢劫案由此发生,前不久,一饭店收银员就被传销者劫杀。浙江湖州市王晓林,原本家道生活殷实,2003年7月陷入传销泥潭,当他认清传销危害决定退出传销网络时,传销组织竟然找了黑道人物追杀他。
2001年,安徽省太和县一家从事非法传销的公司被工商机关取缔后,数千传销人员聚众闹事,哄抢财物,砸毁车辆,堵塞国道,向县政府施压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一些传销组织吸收不法分子、犯罪团伙参与传销活动,已经具有黑社会组织、邪教组织的特征,无疑都是社会不安定因素。
非法的传销是诚信杀手。传销队伍里有一句豪言壮语:可以将石头当成金子卖———“骗”的本质昭然若揭。传销的独特之处是吸收下线,基本方式是“杀熟”,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今年6月,山东省查获了一个传销日本“爱博美娜”化妆品的非法组织。该组织以诱骗青少年为主,每骗到一个新成员,团伙头目就鼓动其向家里骗钱,逼迫其发展下线,继续诱骗朋友、同学加入。当新人为欺骗自己的亲人朋友而感到内疚时,传销组织会用“骗有善意的和恶意的,骗他是为他好,骗他这一次,成就了他终身的财富”等荒唐言辞来迷惑新人。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亲朋反目,甚至家破人亡。它否定了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破坏了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人与人的信任资源将无限流失,终将动摇市场经济赖以发展的基础。因此不少国家对传销严令禁行,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的假日魔术公司和日本的“天下一家会”之所以被坚决取缔,就是因为它们不仅冲击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危及最基本的社会信用体系。
综合施治
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需要运用包括行政、法律在内的多种手段予以打击,实行综合治理。
扑灭非法传销的残火余烬需要多兵种协同作战。首先,工商、公安必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能重创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要把端窝点、抓头目、查账号、吊执照,结合起来进行。特别是要严控传销头目,以绝后患;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其刑事责任。传销组织大多假手银行卡搞传销,使银行无形中成为传销的媒介,影响了银行的形象。金融部门也要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人民银行早在就1998年下发了《关于防止利用银行卡进行资金传销活动的通知》,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提高警惕,发现确属利用银行卡进行资金传销的客户,应拒绝为其办理存取款业务。同时,向客户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和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认清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骗人本质和严重危害性,也是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重要手段。尤其要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报道,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黑幕,宣传国家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帮助他们提高识别、防范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能力,促使大家都自觉做到远离传销。
要防止堕入传销陷阱,人们自身要提高素质,形成正确的经商理财观念和投资心态,自觉筑起心理防线。要保持清醒头脑与平常心,决不能相信什么“一夜暴富”的谎言。专家告诫:凡参加非法传销者,不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不受法律保护,因参加传销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