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背后的制度发动机--纽崔莱跑赢本土保健品(二)
《成功营销》, 2003-11-03, 作者: 方剑,“发动机式”的激励制度
目前,安利(中国)拥有7万多名推销人员,事实上,在安利的“店铺销售+营业代表”这种经营模式中,最具能动性、最活跃、最有价值的要算营业代表及其“发动机式”的激励制度了。
营业代表的威力来自哪里?
在国内外,任何一家公司的激励制度都有一顶看不见的“天花板”,迄今为止几乎惟独安利除外。而安利公司就设计出了这样一种“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激励制度——只要营业代表对安利公司的贡献越大,他所得的回报也就越大——这种制度让营业代表发挥出了最强、最大、最具实效的能动性。
安利最初在中国推行的激励制度,差不多是其全球模式的中国翻版。据悉,这种神奇而隐秘的营业代表激励制度一般有十个档次——顾客服务报酬、市场开拓经费、红宝石奖金、领导奖金、明珠奖金、翡翠年度花红、钻石年度花红、行政钻石年度花红、单次奖金和特别奖金。这就是说,只要一个营业代表能干,他的收入可以有这十个部分来构成,而每一个档次的激励制度都是对上一个档次的突破和超越,真正解决了一般公司激励制度的“天花板”难题。但这套制度是建立在传销模式基础上的,收入中的大部分与小组计酬有关,比较偏重于对营业代表中的“先来者”,对他们的“传帮带”功能和业绩给予了过多的倾斜。
这套激励制度是安利(中国)1998年7月转型前使用的,转型后就已被废止。在此后的四年中,安利(中国)一直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酬制度进行着不断的调整,其核心内容就是鼓励个人销售,取消小组计酬,使所有销售人员按照个人的销售业绩获取报酬。
新的制度要向一线的销售代表倾斜了。
到2002年7月1 日,随着公司将所有推荐或发展新销售代表的权利全部收回,安利(中国)以“向一线销售倾斜”为核心的新的激励和计酬制度基本上调整到位。安利认为,安利的销售代表是一个公平起步的工作机会。为此,安利(中国)新的激励制度是以销售产品、服务顾客为核心的销售代表制度,计酬制度更多鼓励积极销售,而且会实施多重奖励措施来鼓励销售代表稳步成长。
销售代表的全部报酬由顾客服务报酬和销售报酬组成。顾客服务报酬是基于产品标价的20%(税前)计算的酬金。销售代表在服务优惠顾客时亦可代优惠顾客以8折优惠价订货,在此情况下,销售代表并不据此获得顾客服务报酬,但可获得销售报酬。
销售报酬分为基础佣金和浮动佣金两个部分。基础佣金根据其本人净营业额所对应的佣金比例计算。(具体比例见表一)
新的制度中向一线倾斜的最明显标志是销售补贴的增设。从2002年3月1日起安利(中国)为销售代表增设3%的销售补贴(此计算方式只适用于基础佣金)。
浮动佣金是公司为奖励绩优销售代表而设立的,当其个人净营业额达3,600元人民币时,便可获得公司根据其净营业额占公司总净营业额比例计算的浮动佣金。根据安利目前的经营状况分析,该浮动佣金的比例约为8%。专为销售代表设立的浮动佣金是公司的一项尝试性措施,公司将会视实施的具体情况和市场反映不断完善。
年度特别奖励计划,是安利(中国)提高销售代表的忠诚度和积极性的又一次创新之举。
2003年8月底,安利(中国)推出2003/2004财政年度销售代表特别奖励计划,公司从全年总净营业额中另外拨出0.5%,设立销售代表年度稳健销售奖金,奖励给符合规定业绩要求的销售代表:在2003/2004财年的12个月中,个人净营业额每月均不低于8,400元人民币,或有10个月每月净营业额均不低于8,400元人民币且年度总个人净营业额不低于120,000元人民币。经过计算,年度稳健销售奖金获得者的收入,相当于其在安利全年所得销售报酬的10%-20%
这样,安利销售代表的收入就由“顾客服务报酬+基础佣金+销售补贴+浮动佣金+年度特别奖励”五部分组成,与国内销售人员“底薪+提成”的主流收入结构相比,安利销售代表收入结构之丰富、激励制度之完善在国内企业中可谓首屈一指。
特约经销商是安利(中国)的一个重要销售渠道。只要是安利销售代表中的优秀者,在过去连续的12个月内有任何6个月的净营业额每月不少于7200元人民币,经安利审核后均可成为安利的特约经销商。
除了与销售代表一样将级别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特级四个级别外,特约经销商的收入结构由“零售利润+月度定额津贴+季度营运补贴+季度奖金+年度奖金”五部分组成,与国内经销商“零售利润+销售额返点”的主流收入模式相比,安利的制度是极具竞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