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结金额达1亿!盘点16起市监局申请冻结的传销案件
发布: 2025-09-03 16:34:53 作者: 佚名 来源: 源创计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的规定,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市监局”)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近三年有哪些传销案件申请了司法冻结?都有哪些特点?
16起传销冻结案件有哪些特点?
16起传销冻结案件主要分布在2023年和2024年。其中,2023年案件共6起,2024年案件共10起。具体情况如下:

从案件审理法院来看,发生在湖南省的案件共10起,湖北省案件3起。其中,共有7起案件由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从案件冻结金额来看,除一起案件并未明确最终冻结金额外,其余案件中,最终冻结金额超1千万元的案件共10起,最高冻结金额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6起市监局申请法院传销冻结案件一览表

冻结金额达1亿元的两起案例介绍
案例1.新野县市监局申请冻结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传销资金案
案号:(2023)豫1329行审22号
新野县市监局认定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实际经营中设立粉丝、会员、区代、市代、省代、总代等级别,鼓励会员发展新会员在平台拼券、消费。存在设立门槛、层级返利、团队计酬。为防止被申请人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上的存款予以冻结。
申请人新野县市监局申请对被申请人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公司及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的存款予以冻结,符合法律规定。对被申请人杭州乐屋优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冻结21家公司及28名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共计1亿元。
案例2.桃源县市监局申请冻结仲某非等传销资金案
案号:(2023)湘0725财保20号
申请人桃源县市监局在查处被申请人仲某非等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涉案违法资金,向法院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共计1亿元予以冻结。最终,法院依法裁判冻结24名被申请人银行账户资金共计1亿元(分账户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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