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缘何频起诉市监局,57起传销案焦点何在
发布: 2025-07-21 13:30:35 作者: 佚名 来源: 私享咖
实践中,市监局针对传销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为何容易被当事人起诉?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有哪些?法院最终是否支持当事人的主张?本文结合一起相关案例,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01、传销案件中,当事人为何频频起诉市监局?
结合57起传销行政纠纷案件,当事人频频起诉市监局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处罚决定不满
当事人对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满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认为处罚过重或不当,因此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以期撤销或改变处罚决定。
2.受冻结资金影响
在传销案件中,市监局可能申请法院会对涉案企业的资金进行冻结。这种冻结措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资金周转造成严重影响,当事人因此会通过起诉来争取资金的解冻。
3.存在管辖权争议
异地执法引起的管辖权争议也是当事人起诉的一个重要原因。当事人可能认为市监局没有在其注册地或主要业务地进行有效管辖,因此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管辖权。
4.存在证据和法律适用争议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能会对市监局提供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条文提出异议,认为市监局的决定缺乏充分的证据支持或法律适用错误。
5.当事人为寻求公正处理
除上述四点原因外,当事人可能认为市监局在处理传销案件时存在不公或偏颇,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为公正的处理结果。
这些原因综合作用,导致在传销案件中,当事人频繁选择起诉市监局,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如此前恒诺世佳因不满罗田县市监局作出的传销罚没五千余万元的处罚决定,以管辖权异议和证据问题选择起诉市监局等诸多案例。
02、传销行政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根据对57起传销行政纠纷案件的统计,案件主要争议焦点集中在程序正当、定性争议、法律适用争议等方面。具体如下:

其中,有的案件可能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争议焦点,具体案件争议焦点情况如下: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事人起诉的传销行政纠纷案件数量较多,但整体来看,最终市监局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一方面市监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掌握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主要证据,一般情况下程序正当、证据来源合法取得,法院都会认可市监局提供的这些证据。另一方面,行政诉讼中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通常采取形式审查,而针对传销案件自由裁量等问题,除明显不当外,基于行政行为的确定力考虑,法院一般会支持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非当事人能证明市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明显不当、程序违法或证据存在问题等,否则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03、一起相关典型案例的详情介绍
案例1.江油市市监局与江油市国酷科技有限公司传销行政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9年7月5日,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一行到江油国酷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经其负责人批准,对涉案财物进行扣押。2019年7月8日,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江油国酷公司的传销行为已涉嫌犯罪,不属其管辖,向江油市公安局移送违法线索由其处理,并移交了相关线索资料。
2020年5月9日,江油国酷公司认为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强制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争议焦点】
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江油国酷公司是否明确知道所诉行政行为的内容,本案是否超过法定起诉期限。
【一审审理】
原审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原告江油市国酷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二审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5日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到江油国酷公司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因该公司涉嫌传销,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江油国酷公司的电脑主机、光盘、账本予以扣押并装箱封存。上诉人江油国酷公司招商负责人宋绍林在被上诉人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制作的《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和《现场笔录》上签字确认,且《现场笔录》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内容及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等进行了告知,同时邀请江油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在现场笔录上签字。因此,上诉人江油国酷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即应当知道被上诉人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公司物品实施了强制措施,被上诉人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亦告知了上诉人江油国酷公司起诉期限。
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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