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股权激励”将被严惩!重拳打击以“直销”为幌子实施传销行为
发布: 2023-09-27 10:54:46 作者: 佚名 来源: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发布《规范直销行为提醒警示书》。其中要求,加强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直销员和经销商等营销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等合作方、关联方的管控和约束。严禁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不得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关联方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者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不得为上述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以下是《规范直销行为提醒警示书》原文:
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
为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现就依法经营规范直销作出如下提醒:
一、严格依照《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从事直销活动,遵循诚实信用和守法崇德的原则,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认真吸取教训,积极整改。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防范风险。全链条排查生产、经营和宣传等环节存在的管理漏洞,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信息报备、合规经营等各方面进行自查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直销员和经销商的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分支机构、分公司、直销员和经销商等营销队伍的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等合作方、关联方的管控和约束,确保其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不得以招募会员、优惠顾客等名义,实施未经批准或者未取得直销员证开展直销活动等违法行为。
四、严格规范直销员招募、培训。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开展直销培训,不得委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单位、个人为企业招募直销员,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作为条件招募直销员,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五、严禁从事夸大或者虚假宣传行为。严格要求直销员、经销商在经营中如实介绍、展示和推广产品,不得利用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对产品功效和质量作夸大或者虚假宣传的行为。
六、坚决与各类传销行为划清界限。严禁以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从事传销违法活动。不得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合作方、关联方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者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不得为上述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七、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和完善消费服务质量,严格执行法定的退换货制度、冷静期制度,提供方便快捷的退换货保障。依法妥善处理消费维权、合同违约等各种纠纷,避免发生群体性聚集上访事件。
正镶白旗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直销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规直销行为,维护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直销市场秩序。
正镶白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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