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之圣经营模式被媒体揭露 律师表示其涉嫌传销
发布: 2023-05-24 10:50:08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在海之圣,你有钱没钱不重要,你只要有创业的梦想,哪怕你就是1980的,我也让你撬动一年几十万上百万的收入,好不好各位?”
“好!”随着台下观众热烈的回应声,音乐声、掌声一同响起!
这是2023年2月中旬,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青岛举办“海之圣2022年度荣耀表彰盛典暨2023春季启动大会”期间,海之圣总监级别经销商杨某涵宣讲奖金制度的一幕。会上,“推荐”“层级”“裂变”“双轨制”“奖金”……这些词汇被反复提及。
号称全球董事拿10代经销商奖励
会上,杨某涵高声讲道:“各位,前5代所有这些人收入的10%都给你,厉害不?你直接推荐的人是有数的,通过三五个人裂变,到第5代、第4代的人才多,你才厉害……”
杨某涵为讲解海之圣制度中的管理奖(辅导收益),以海之圣一经销商王祺(音)与其上线盛老师(音)之间的报酬计算方式为例讲解:“王祺去年做了1.7个亿的业绩,赚了2000多万,他的推荐人是62岁的盛老师,如果你问盛老师做了多少业绩,他也告诉你做了一个多亿,因为王祺的业绩也算他的。盛老师可以拿王祺下面4代收入的10%,这些人所有收入的10%都归盛老师。去年盛老师营业额只做了100万,但拿人家王祺350万的管理奖,厉不厉害?只要王祺干,即使盛老师不干,一年稳稳拿王祺300万到500万的收入。”
按杨某涵的说法,海之圣的这项奖金,总监职级可以拿下边5代收入10%的奖励,级别越高能拿的代数越多,回报越丰厚。
杨某涵讲解海之圣奖金制度
该项奖励根据安置小区累计业绩再次对经销商进行级别划分,有主任、经理、高级经理、资深经理、总监、高级总监、资深总监等共10个级别,而全球董事能拿下边10代经销商的奖励。
海之圣招商制度中还有招商收益、社群分红、复购奖共四项奖励。例如,招商收益为,推荐第一单返10%,第二单返40%,第三单返100%,三单一循环,该项奖励超过3个层级。
此外,在私下了解制度时,海之圣总监级别经销商王某讲解了海之圣的多重奖金制度,与杨某涵讲解的制度模式相同,涉及多层级、级差奖、双轨制奖金等模式。
从上述海之圣经销商讲解的奖金制度看,海之圣要求被推荐人员通过认购产品成为经销商,经销商再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依据发展人员业绩给上线报酬,发展人员可拿线下3代以上层级经销商的返利。
图片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商务部在回答“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问题时明确指出,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
疑似“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证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官网显示,海之圣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获批第67号直销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苏娟,出资比例54.33%,王元圣出资比例46.67%。
图片来源: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不过,中国质量新闻网在实地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经销商称海之圣实际已易主,现在都叫“新海之圣”。
“新”“老”一说从何而来?
对此,海之圣总监级别经销商王某解释:“原海之圣公司成立于2003年,董事长是王元圣,2015年拿到直销牌照,2020年底,我们(未来新视界系统)系统啥都不缺,就缺个牌照,刘家齐‘博士’正好与王元圣谈合作。王元圣不想干了,于是我们以收购的形式占公司股份70%,王元圣占30%。以前称‘新海之圣’是为了区别,现在不让这样叫了,就是‘海之圣’。”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海之圣生命科技”
经查询,以青岛海之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为认证主体的微信公众号2021年1月1日之后停更。而青岛盛美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认证主体的公众号“海之圣生命科技”自2021年1月份开始发布内容,有多篇内容称公司为“新海之圣”。
“海之圣生命科技”微信公众号显示,2022年10月27日前,该账号主体为青岛海汇网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海之圣公司100%持股。后进行粉丝迁移,“海之圣生命科技”账号主体改成青岛盛美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盛美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31日,法定代表人刘加谦,刘加谦持股70%,海之圣公司持股30%。刘加谦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张甲为总经理。
值得注意的是,青岛盛美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刘加谦持股比例与王某所说刘家齐持股比例一致。
图片来源:企查查
王某还透露:“未来新视界原为系统团队名称,刘家齐为未来新视界系统创始人,现在刘家齐是海之圣直销板块董事长。”
与王某介绍相符,微信公众号“海之圣生命科技”多篇内容称刘家齐为海之圣直销董事长。在该公众号搜索“王元圣”,则没有检索结果。且该微信公号多篇内容涉及“未来新视界”,即王某所说的刘家齐创立的系统团队名称。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海之圣生命科技”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目前海之圣公司股东依旧为苏娟、王元圣,没有股权变更记录。不过,2021年后海之圣官方发布的信息海之圣直销董事长为刘家齐,王元圣未在海之圣活动报道中露面。
直销企业能否通过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方式将直销经营许可证变相转让给其他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在官网回复公众留言中表示,直销企业在未经商务部批准的情况下,办理公司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变更,属于违反《直销管理条例》的行为。综上,直销企业不能通过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等方式将直销经营许可证变相转让给其他企业。
图片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2021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核查直销企业以合作形式变相转让直销经营许可问题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2019年以来直销企业的股权变更及设立控股子公司情况;直销企业的合作方、关联方是否存在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名义、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直销活动等。
对于其制度模式是否符合《直销管理条例》,海之圣与未来新视界系统的合作模式,以及刘加谦是否为刘家齐本名等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致函海之圣公司相关负责人邮箱,并电话沟通采访事宜。5月16日和17日,该公司自称公共事务总监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均表示,需向更高层领导请示汇报情况。但截至发稿,中国质量新闻网并未收到海之圣方面对采访函涉及问题的回复。
律师:推广模式涉嫌传销
对于上述海之圣的奖金制度模式,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律师说:“从资料来看,海之圣所谓被发展人员根据消费413元、1980元、9900元、49500元不等确定为嗨粉、优客、代理商、服务中心,实际上是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入门费。海之圣要求被推荐人员通过认购产品成为经销商,经销商再继续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依据发展人员业绩给上线报酬,发展人员可拿线下3代以上层级经销商的返利,属于以巨额回报吸引他人加入、并吸引加入者再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情况,其推广模式已涉嫌传销。是否确定构成传销,有待职能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
【链接】
宁夏吴忠市“海之圣”聚集型传销窝点被一网打尽
5月8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利通”发布《“庞氏骗局”再现!经侦大队连抓6名传销“头目”》一文披露,利通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成功打掉盘踞在利通区老旧小区出租房内以销售“海之圣”保健品为名的聚集型传销组织,依法刑事拘留传销骨干成员6人。
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平安利通”
案情显示,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主要通过在网上发帖以介绍工作为由,将来自四川、贵州、河南等地的无业青年诱骗至利通区的出租房内,没收其身份证、手机和鞋,并假借销售“海之圣化妆品及保健品”为名进行授课,强迫上缴会员费。同时通过每天讲课“洗脑”,扭曲这些年轻人的价值观、金钱观,妄想“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不劳而获。“出师”后,这些无业青年再使用同样的手段拉拢其亲朋好友到利通区进行传销。
通过对传销层级、人员信息、行动轨迹、资金来往等数据进行全面研判、调查取证,经侦大队于1月31日对“海之圣”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侦查,最终将盘踞在利通区内“海之圣”聚集型传销窝点一网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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