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多款产品存在“责令改正”记录,安馨微商的奖金制度另有何种魅力?
发布: 2021-12-02 13:05:36 作者: 佚名 来源: 微商电商调研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安馨微商的公司背景,以及“安馨3021”的功效是否名副其实,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安馨旗下其他产品的现状如何,以及安馨的微商代理模式有着怎样的特色。
多款产品,责令改正
在上篇报道中,我们提到了安馨微商旗下的食品,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安馨旗下的化妆品。经查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我们发现由深圳安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ANNE′S CLINIC安馨纳米金氨基酸洁面乳”、“ANNE′S CLINIC安馨纳米金修护美肌水”、“ANNE′S CLINIC安馨纳米金修护活肤乳”、“ANNE'S CLINIC安馨白茶凝润护手霜”等多款产品都曾遭到责令改正,原因为“申请企业信息异常”。
无独有偶,“ANNE'S CLINIC玻尿酸肌底液”也曾遭到责令改正,原因为“备案包装与实际销售包装不一致”。
“安馨骨胶原丰盈养护胸膜”同样存在一次责令改正的记录。
“ANNE′S CLINIC安馨纳米金修护面膜贴”则曾先后遭到过两次责令改正,原因分别为“企业无法联系”和“申请企业信息异常”。
“ANNE′S CLINIC 安馨白茶凝润护手霜”同样存在两次责令改正的记录,原因分别为“申请企业信息异常”和“产品未生产”。
存在两次责令改正记录的还有“安馨骨胶盈养护胸膜”,原因分别为“企业无法联系或不予以配合”和“产品未生产”。
宣传问题,成分之惑
众所周知,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不具备任何功效的,尤其是“美白”、“祛斑”等特殊用途化妆品才能宣传的功效。
然而,网上的一些相关的宣传材料却明确指出“安馨纳米金面膜”具有“嫩白”、“淡斑”这样的看似性质十分相近的形容词。
另外,在有关宣传材料中,我们还看到了EGF的成分,“安馨纳米金修护美肌水”似乎就是含有该成分的化妆品。
有关资料对该成分大肆宣传。
然而,在该产品的成分表中,我们看到的却只有“寡肽-1”,并没有上述这个成分。
《中国商报》曾指出,“EGF”(表皮细胞生长因子,又名人寡肽-1)与“寡肽-1”并非同种物质,EGF不得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在配方中添加或者产品宣称含有人寡肽-1或EGF的,均属于违法产品。因为一些玩“文字游戏”的不法商家存在,大肆宣传“EGF”的神奇效果,但产品备案时采用了合法的“寡肽-1”,对消费者有欺骗误导之嫌。简而言之,以后见到哪个产品上宣传“EGF”成分,显然都是违法违规的,消费者不能盲目购买使用。
私护产品,可以治病?
下面,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安馨旗下的以安馨抑菌喷剂、安馨私处养护凝胶为首的私护类产品。2015年5月,安馨推出第一款产品——安馨养护凝胶,经过多次升级,该产品已经发展细化为3款产品。
在各种公开资料的介绍下,相关产品似乎有针对各种阴道炎、白带异常等妇科疾病的疗效。
在微博等平台上,还有各种宣传有关产品可以治疗宫颈糜烂等疾病的案例得以广泛传播。
甚至还有“几年没怀孕了,用了安馨凝胶后就怀了”的奇葩案例。
但事实上,安馨抑菌喷剂、安馨私处养护凝胶等产品都是消字号产品,卫生许可证号为“赣卫消证字(2015)第C016号”,经查“宜春市行政审批局”,我们发现这些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为江西宝得康实业有限公司。
在药品价格315网上,也有网友咨询“安馨护理凝胶是正规产品吗”,对此,该网回复称:“赣卫消证字(2015)第C016号”不是药品的批准文号,“安馨护理凝胶”可能属于消毒产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建议消费者治病选择正规药品,买药看准“国药准字”。
消字号是经地方卫生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批号,不具备任何疗效,属于卫生消毒用品范畴,检测指标主要为杀菌作用。消字号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综上所述,上述广告图片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至于文中出现的那些案例,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揭底制度,六级代理
据推广人员介绍,安馨基本上将代理商分为5个级别,分别是门槛为6200元的特约,门槛为10000元的市代,门槛为16400元的省代,门槛为46500元的总代,门槛为225000元的官方。
不同级别对应的拿货折扣自然不同,我们以3201套餐(安馨旗下其他产品也按这个制度走)为例,一套3021套餐的零售价为3980元,特约的进价为3100元,市代的进价为2500元,省代的进价为2050元,总代的进价为1650元,官方的进价为1350元。
除了可以赚取零售和代理间的差价外,培育奖在安馨的奖金制度中也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以22.5万元的官方为例,官方推荐一个官方所能拿到的培育奖就是货款的5%。
顺带一提,在这5个代理级别之上,还有一个隐藏级别,为董事。推荐5个官方以上,并且团队业绩达到一定数字,并经公司面试审核,就可从官方升级为董事,董事除了可以赚取代理间的差价外,还有机会拿到豪车积分奖,这个奖金份额是业绩的9%。
最近,安馨开始布局线下,于是就有了安馨mini店的出现。
据了解,官方有2个mini店的名额,投资10万元可以拿到1个mini店的名额。
后记
最近几年,围绕着微商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乱象逐渐多了起来,有业内人士指出,产品虚假宣传的乱象为何屡禁不止?这实际上暴露出当前虚假宣传及虚假广告的治理困境和监督难点,广告管理部门监管滞后。其原因中既有信息不对称形成了监管和治理盲区,也有现代传播手段极其迅速,载体形式多样,执法成本加大,监管和治理跟不上。对于如何治理虚假宣传乱象,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潘怀平建议,建立主动性的监管和治理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对所有的涉及经营性的广告宣传采取主动性的审查方式。同时,建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等主体,对虚假宣传进行监督和治理。此外,要积极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制,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不力、职责缺位的予以问责、追责。
至于以“贡献健康、安全、有效的产品给世界,成就一支提供极致专业服务的事业合伙人团队”为使命、以“成为国内家喻户晓的轻创业平台,帮助所有的事业合作伙伴达成自我实现”为品牌愿景的安馨微商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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