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同学邀请去襄阳旅游结果落入传销陷阱 两名机智女孩最终获救
发布: 2021-11-01 14:14:41 作者: 佚名 来源: 襄阳晚报

限制两名女孩的自由,并让她们加入传销组织。日前,樊城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今年3月29日,某传销组织成员王某(另案处理)邀请曾经的女同学李某、胡某来襄阳旅游,谎称会带她们去知名景点玩。二人欣然应允。随后,王某向其“领导”陈某进行了汇报。
3月30日,陈某与王某在车站接到李某、胡某后,将二人骗至樊城区松鹤路某小区的传销窝点。到达目的地后,陈某和王某露出了他们的真面目。他们拿出了传销资料,极力向两个女孩游说,让二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李某、胡某得知情况后要求离开,被陈某等人拦下。随后,陈某等人以听课学习为由,轮流看管二人,限制她们的人身自由。
4月6日21时许,陈某带李某外出时,李某趁其不备偷偷报警。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将陈某抓获,并解救了被限制自由的李某。当天22时许,胡某也找到机会逃离传销窝点并获救。7月19日,检察院向樊城法院提起公诉。
樊城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伙同王某等人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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