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集友股份旗下“香誉”类电子烟产品被指涉嫌传销?
发布: 2021-03-23 10:54:05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信头条
近日,据“中信头条”爆料,有一家名为“香誉”的类电子烟产品在大肆兜售,市民爆料称该产品涉嫌传销。
据公开资料显示,集友股份下属微信号“香誉”1月27日发布消息称,太湖集友广誉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首款HNB产品——“香誉”加热植物芯,一款具备中式烤烟特色的HNB产品,香誉加热植物芯不含烟草专卖物质,发烟段使用的国际主流均质化薄片工艺,是国际HNB市场上最优选的工艺技术之一。
但据“中信头条”爆料显示,该产品运营团队对外宣称购买399礼包就可以成为会员,成为会员后可以推荐新人购买。
据以上图片显示,香誉香烟销售政策如分为会员、经销商、运营商。
会员:399元1个礼包,直推10个会员即可升级经销商;
经销商:4398元11哥礼包,399元礼包赚80元,经销商直推30个经销商升级运营商,卖一条烟弹赚销售额的15%;
运营商:分享30个经销商,购买399礼包(包括烟枪380+烟1条350共730元)并完成注册成为会员,可享受会员积分收入);直接卖出1个礼包赚160元,每直接卖一条烟弹赚销售额的20%;管理津贴(平级奖励)直推1个运营商,赚直推运营商总收入20%。举例:A直推B,A和B都同级时,A赚B总收入的20%;享受期权奖励。
“为了刺激业绩,该公司宣称‘一年锁定1个烟民收入468元、一年锁定10个烟民4680元、一年锁定100个烟民4.68万、一年锁定1000个烟民收入46.8万、一年锁定10000个收入468万’”相关人士透露。
据天眼查APP显示,太湖集友广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安徽集友广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100%,安徽集友广誉科技有限公司被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股)持股70%,昆明旭光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
根据《禁止传销管理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涉嫌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从模式来看,‘香誉’电子烟有涉嫌传销的可能,但至于是否确定该模式涉嫌传销,还需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相关人士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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