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理财实为传销骗局 三人在西安开展传销活动被公诉
发布: 2021-03-17 11:03:43 作者: 佚名 来源: 李旭反传销团队
3月16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李改月、邵文齐、朱代红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前公诉。
▲图为:“8.04”民间资金互助合作理财传销案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至2017年8月,被告人李某月、邵某齐、朱某红伙同苏某某、祝某某、余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先后来到本市,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为幌子,在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采取上课、交流经验等方式发展成员,并让新发展成员缴纳165000元(大盘)或者49800元(小盘)“保证金”加入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
该组织以大盘、小盘两种方式运行且大小盘运行模式相同,具体如下:由上至下分为C2、C1、B、A、发展层五个级别。一名C2下有三个C1(每个C1称为一个盘,每个盘有1个C1岗位、3个B岗位、9个A岗位、27个发展层)。
C1级别称为“家长”,C2称为“大家长”,每个新成员缴纳“保证金”后即加入相应的大盘或小盘并按照序列安排在“发展层”,由其“家长C1”把新成员缴纳的“保证金”分配给所在团队的A、B、C1、C2人员及介绍人。分配比例是大盘收165000元,C2分得75000元,C1分得35000元,B级分得15000元,A级分得10000元,介绍人(推荐奖)分得30000元;小盘收49800元,C2分得20000元,C1分得10000元,B级分得5000元,A级分得3000元,介绍人分得5800元,并向发展层分三个月返现6000元。“发展层”每满27个人对应该盘内的人员的级别全部晋升一级,直至C2级别。
晋升到C2级别后,当发展层人员再次达到27人后,原C2岗位人员出局。该组织按盘进行管理,即每发展一名新人到该盘后,该盘的C1家长即负责接待、安排新人住宿并带领新人交流听课等事宜。C2指导C1管理全盘工作,负责协调其名下C1团队按照组织规则运行。
被告人李某月、邵某齐、朱某红加入该组织后,以交流、开会等方式直接、间接发展下线加入“民间互助理财合作项目”,收取参与者“保证金”从中获利,三人均处于所在盘中C1或以上级别且内部参与人员均达30人以上。其中,被告人李某月涉及二个大盘,级别为C2和C1,一个小盘,级别为C2;被告人邵某齐涉及一个大盘、一个小盘,级别分别为C1和C2;被告人朱某红涉及一个大盘、一个小盘,级别均为C1。
2019年3月27日18时10分许,被告人李某月在呼和浩特市东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3月7日,被告人邵某齐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2018年12月29日15时40分许,被告人朱某红在呼和浩特市某小区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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