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特权”下的骗局——2020年重大传销案件报告系列
发布: 2021-03-03 11:01:39 作者: 佚名 来源: 新零售大数据研究中心
近几年来,我国多个省份出现了“资本运作”、“网络直销”等多种形式的公司或组织,他们以“政府扶持”、“金融试点”为宣传背景,以畸高分红为诱饵,把“不存在有形产品,通过纯资本运作迅速形成传销网络”的金融传销称为是从国外引进的先进业态。实际上,金融传销是一种非法地下金融活动。为了更好地认识近期的金融传销骗局和更好的预防传销,新零售大数据研究中心本期在2020年126件的“金融传销”案件信息基础上进行分析。
表1 2020年金融传销案件一览表
从表1,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网络传销案件共计126件,主要分布在江苏、广东、浙江和上海等25个省市地区。
图1 2020年各省市金融传销案件分布情况
从图1,可以看出江苏、广东、浙江和上海等地区是金融传销案件高度爆发区域,金融传销案件均为10起及以上。湖南、四川和山东等地区的金融传销案件均为10以下。
金融传销作为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以缴纳一定的货币换取传销发起人设立的“虚拟特权”,以数的倍增原理发展下线,诱使下线缴纳货币购买“虚拟特权”,按照层级高低在组织内部分配出售“虚拟特权”所获货币,实现非法牟利目的的行为。一般以纯“资本运作”诈骗方式为主,参加者具有高收入、高起点和高投入的特点,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者为招徕对象,常见的名目为各种类型的“金融互助社区和平台”和虚拟货币为主。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但给参与者带来经济损失,也对社会治安、社会和谐稳定带来危害。因此对于传销,自身必须要提高警惕,远离传销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