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溟科技曾涉嫌借疫情炒作虚假宣传涉嫌传销
发布: 2021-01-20 15:10:09 作者: 佚名 来源: 刘李冰反传销团队
我们了解到了春溟科技的公司背景,以及春溟虫草硒牡蛎钙钙强化固体饮料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春溟科技的奖金制度。
01
疫情炒作,抑制作用?
在了解该公司的制度之前,我们先把时针拨回到2020年年初。
在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在网上出现了这样一则题为《战胜冠状病毒,我们有新招!》为主题的宣传图片,这则在图片底部印有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宣传材料明确指出,用“虫草硒牡蛎钙”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疯狂流行有很好的化解和抑制作用。
并有网友在微博上以相关图片和文字说明进行宣传。
但在当时,《标准时报》就曾指出“目前依然没有可以有效抑制新冠病毒的药物”,要知道这可是连药物都做不到的事,更何况“虫草硒牡蛎钙”这种普通食品了。
在抗击疫情期间,借疫情防控名义,利用广告虚假宣传自己所销售的商品、服务可以防治新冠病毒所引起的肺炎,这种虚假宣传行为无疑是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性质的,既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也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上述行为,《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指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初期,就曾有部分不法商家宣称其所销售的产品对新冠病毒有抑制作用,误导消费者购买,而受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严厉查处。2020年1月29日,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落实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橱窗内张贴的宣传海报中把普通药品“抗病毒丸”和“清热解毒胶囊”虚假宣传为含有“抗战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感,预防和治疗良药抗病毒丸清热解毒胶囊”的内容。最终,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拟对天津市绿之源大药房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并将该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时至今日,数个月过去后,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曾发出提醒: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更应该严格履行广告主体责任,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商业炒作,以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企业不要以商业为目的跟风炒作,利用疫情事件营销做广告。
02
揭底制度,四大亮点
关于春溟科技的推广政策,在爱赚网上,曾有公开资料显示,春溟科技的奖金制度如下:
另据2020年10月17日发布的《春溟科技两级分销批发兼零售的激励政策》显示,该奖金制度可以从四个方面解读。
第一,购货即代理,享受推广权。
第二,重复消费有优惠,市场业绩有提成。
第三,开发大市场,批发赚大钱。
第四,业绩不归零,累计有福利。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的发布,还意味着10月17日之前的一切政策都画上了休止符。而出现在爱赚网上的相关资料的发布时间是在2020年10月15日。
但当时间来到11月,我们在和推广人员沟通时,对方所提供的资料的说法与上述政策还有所出入。变动后的情况如下:
03
后记
近年来,关于保健食品领域乱象频生的报道一直不绝于耳,夸大功效、虚假宣传、不法营销、非法添加等问题长期以来都未得到根治,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刘学聪在《中国商报》的报道中坦言,部分中小企业虚假宣传普通食品,误导公众消费,直接破坏了保健食品的整体信誉。另外,他也表示,由于我国传统养生理论的“食疗”和“食补”同宗同源,“食”与“药”的争议和混淆也使保健食品市场成为问题多发的领域。对于相关乱象,中国保健协会相关专家表示,不管普通食品还是保健食品,只要产品宣传治疗疾病的功效,那就是违法的。尤其是注重养生的老年人,切勿通过非法的传销等途径购买,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证,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认准“小蓝帽”标识和批准文号。
(普通食品号称“慢病杀手”、“癌症克星”)
至于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为宗旨的春溟科技公司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能否得到公司方面的重视与整改?产品规模化、技术现代化、管理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又能否顺利实现?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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