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行业怎样加强管理?重庆率先“指引”!
发布: 2020-12-03 15:20:32 作者: 佚名 来源: 重庆发布
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不得招募全日制在校生;
报酬不能以发展“人头”为依据……
12月2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为引导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加强合规经营管理,促进重庆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近日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直销行业合规经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12月30日起施行。
重庆城市景观 张坤琨 摄
不得招募全日制在校生
《指引》围绕直销行业招募、培训、计酬、宣传、销售、售后六个环节,对重庆直销行业经营活动作出全链条系统性经营指引。
同时,针对当前直销行业容易出问题的领域,作出重点指引。如规定直销企业招募经销商和直销员时,不得将个别从业者的收益夸大成行业普遍现象,欺骗、误导经销商、直销员。
《指引》中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在招募直销员时,不得招募未满18周岁的人员,也不能招募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此外,直销企业招募经销商和直销员时,不得背离产品消费导向,以经营模式或制度诱导经销商、直销员并对收益作出保证性承诺。也不能宣扬不劳而获、一夜暴富、快速致富。
宣传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知识(资料图)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报酬不以“人头”为依据
《指引》对直销行业报酬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 经销商的报酬应以其销售直销企业产品或为直销企业提供产品推广等相关服务为依据计算,而不应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
● 直销员的报酬应以其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产品的收入为依据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其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同时,《指引》还规定,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直销员不得利用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健康咨询、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任何形式,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制作成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生产日期、有效期限、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获奖情况、售前售后服务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药品 图:科普中国
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健品不是药物
保健食品是直销产品中占比颇重的一大品类。《指引》特明确: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直销员销售食品时,不得扩大或缩小产品适宜人群、产品适宜年龄段,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宣传,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所推销的食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声称或者暗示食品具有治疗作用。
此外,直销企业、经销商和直销员销售保健食品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指引》不少内容源自于日常直销监管工作实践,是对一线直销监管工作实践经验的概括、提炼和总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指引》虽然不是法律规范,但它是监管部门开展直销监管的重要参考,是对直销行业分类监管的重要基础,可有效指导重庆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和营销人员开展合规经营管理。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直销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断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直销行业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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