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APP实施网络传销吸纳280万人参与 成都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发布: 2020-08-04 10:16:24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为“维持原判”。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黄某某、蒙某以网络管理平台为依托,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参与者280万余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本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
依托APP实施网络传销
不到一年吸纳280万余人
一审认定,被告人黄某某是上海A公司、上海B公司和四川紫石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被告人蒙某则是前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二人委托孙某作为技术顾问,负责开发“紫石榴应用商店”APP(该APP于2017年9月15日上线)。在APP上线前后通过举办会议、讲座和口口相传等多种途径公开宣传该APP层级计酬的奖励模式、团队奖励方式、分红点(后改称石榴籽)的获取及收益,夸大该APP项目及盈利前景,并通过高提成、高收益引诱参加者加入后继续介绍下线人员加入。
(▲紫石榴公司举办宣传活动吸引参加者,图源网络)
四川紫石榴公司规定:参加者一次性充值600元成为“紫石榴应用商店”的红钻会员(后改称小财神),一次性充值6000元成为紫钻会员(后改称大财神),红钻会员也可补足差价升级为紫钻会员。红钻会员、紫钻会员均可发展下线会员,并可从下线会员的充值会费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提成以及若干分红点奖励。同时根据发展红钻、紫钻会员的数量,设立社区、区、市、省四级运营中心,并奖励若干分红点或下线会员会费提成。
至案发,黄某某、蒙某通过“紫石榴应用商店”在全国各地发展参与者280万余人,累计收取传销资金6832万余元。
神琥司鉴助力查明关键事实
最深人员层级关系达27层
2018年2月,办案单位委托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对四川紫石榴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涉案手机APP软件和服务器进行密码破解、数据提取、恢复数据及筛查分析。由于案件涉及13台服务器的26个镜像文件,总数据容量接近9T,取证鉴定工作量十分巨大。
鉴定所接受委托后,立即与办案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结合案件相关情况提出一套可行的鉴定方案。运用神琥自主研发的取证软件与大数据分析系统,鉴定所着手对送检的镜像文件进行证据固定、痕迹提取、文件提取、数据恢复及关联分析,最终从紫石榴公司的数据库备份文件中提取出用户信息、银行卡绑定信息、资金流水信息等关键数据。
(▲运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对用户数据进行关联分析)
鉴定所经过深入分析发现,在2017年9月14日到2018年1月3日之间,紫石榴应用商店共计发展参加者2805905人,最深的层级关系为27层,购买会员最深的层级关系为25层,其中红钻会员(小财神)39461人,紫钻会员(大财神)13020人。购买红钻会员的资金有14098202元,购买紫钻会员和红钻升级紫钻会员的资金有22227603元,推荐从子节点以及孙子节点获取的资金总金额有17376691.2元。另外,鉴定所还厘清了该传销组织的结构和利益分配方式,并提取出相关嫌疑人在该组织中的级别与获利情况等信息。
根据以上从服务器中提取出的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关键事实,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对案件的侦办以及定罪量刑起到了关键作用。
2018年6月22日,黄某某、蒙某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27日黄某某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蒙某被取保候审;2019年12月3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两被告三至六年的有期徒刑;2020年6月15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编后语
当传销搭上互联网,其危害程度也呈几何级数增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涉案人数、层级与金额是网络传销案件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但网络传销案件涉及的电子数据类型多、数据量大、相互之间关系复杂,公安机关在侦办此类案件过程中往往面临取证难、定性难、打击难等难点。通过委托专业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机构参与案件的取证鉴定工作,可以协助公安机关快速厘清人员链和资金链,加速案件的侦办及量罪定刑。
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熟悉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金融犯罪、网络赌博、知识产权纠纷、侵犯商业秘密、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勒索软件敲诈等各种类型案件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作。以四川为中心,鉴定所已为全国多地的司法机关、执法单位、律师律所等组织机构提供鉴定服务和技术支持。我们将继续发挥专业技术优势,运用司法鉴定手段助力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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