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发布关于严禁互联网竞价排名推广的规定
发布: 2020-03-30 11:11:43 作者: 佚名 来源: 三生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发展生态,落实从业人员的规范经营,共同营造公平、诚信、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每一位营销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 严禁互联网竞价排名
利用互联网竞价排名引发不公平竞争,严禁使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名称、商标、商号、公司行政领导及各团队或营销人员名字等制作违规内容进行网络竞价排名推广。
二、举措及实施办法
(一)对违规当事人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罚,对违规行为举报人实施奖励。
(二)举报人必须为公司正式营销人员。
(三)举报证据提供:
1. 举报人须自违规行为发生次月起的2个月内,提交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的书面举报材料予以举报。
2. 提供的证据直接、有效(书面材料、照片、影音资料等),且信息完整(包含明确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经过等内容)。
3. 举报内容须是过往他人举报中未完全涉及的内容。
(四) 举报由公司规则部受理,收到举报信息后将进行预审核,预审核时间原则上不超过十个工作日,确认是否受理并将结果告知举报人。
(五) 对确认违规的当事人除按照公司营销人员《营业守则与管理规范》处理外,同时扣罚1-3个月的奖金收入,严重的暂停业务资格。
(六) 对向公司提供举报证据,并协助公司成功查处严重违规行为的给予奖励。
(七) 奖金设置及发放
1. 对举报人根据举报违规行为的贡献和作用给予奖励,上限5万元(含税)。
2. 若同一起严重违规行为涉及多人违规,举报奖金可累加计算,但举报人奖金上限为5万元(含税);同一违规事实如有两名及以上的举报人,将平均分配举报奖金。
3. 举报奖金将在对严重违规行为做出处理决定,且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予以发放。
4. 公司将按国家的相关法规,对举报奖金代缴相应税款。
三、其它
(一) 对于举报人及相关信息,公司将严格保密。
(二) 对造谣诽谤、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人员,公司将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其营销人员资格的处罚。
(三) 被举报事件如涉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根据参与程度承担连带责任;参与人员举报违规的给予免责并奖励。
(四) 相关利用互联网竞价排名推广的营销人员须在2020年4月1日前将相应的文章、视频、链接等撤销,本规定自2020年4月2日正式施行。
三生(中国)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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