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直企警示会 提出六点警示告诫
发布: 2020-03-20 12:55:31 作者: 佚名 来源: 德州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直销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直销市场秩序平稳有序。近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网络召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直销企业警示会。网络会议上,在指出当前直销企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违规直销等问题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向广大直销企业直销员、经销商提出了六点警示告诫。
1、落实经营主体法律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当前全国人民正在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行艰苦的斗争,广大直销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既要严格履行依法诚信经营的法律责任,也要努力增强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鼓励经营者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贡献正能量。
2、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规定要求合理有序安排复工复产工作。自觉服从、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及时报告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履行好防控疫情主体责任。
3、在疫情结束前暂停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产品分享会、培训等易产生病毒传播风险的聚会和商业集会。直销企业的直销员要暂停对客户的入户推销和拜访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和直接接触,避免疫情传播。
4、要严格执行直销商品退换货制度,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投诉和市场舆情信息。
5、严禁借疫情炒作,违反规定将产品(服务)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严禁对产品(服务)性能、功效、质量等作任何形式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违法广告。严禁采取欺骗、误导手段诱导消费者交易。
6、严格规范价格行为。落实直销产品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清晰、价目齐全、标价真实、标示醒目。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通过网络会议,既对直销企业起到监管责任,又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为直销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奠定了基础,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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