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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亿MBI传销团伙云贵川最高领导人获刑11年并罚500万元

发布: 2020-02-11 09:09:53    作者: 佚名   来源: 直销堂网  

  去年10月20日,200多名中国人聚集在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前,控诉马来西亚的MBI公司诈骗千亿人民币,要求有关当局介入调查,协助追逃资金。近日鹰鉴了解到,MBI公司的在四川、云南、贵州片区的最高领导人舒寻国等九人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舒寻国获刑1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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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2015年被告人舒寻国、洪某、唐某丽、苏某清、廖某清、刘某材、吴某、唐某芬陆续加入MBI集团的“MFC”平台,该平台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700至35,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该平台发行的虚拟货币M币、广告点等,获得加入资格,并取得该平台网站的会员账号,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线层级。
  同时,“MFC”平台还设置直推奖、对碰奖、管理奖等三种奖项作为参与者的动态收益,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以投资即有高额回报,并通过单边上涨等设定因素来人为抬高易物币的价格,进而促使易物币拆分而使早期低价进入者获取收益等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骗取财物。
  舒寻国为方便从事传销活动介绍、发展更多下线,通过“问题讨论群”、“组长群”等微信群宣传、领导、组织传销活动,并组织下线人员前往马来西亚等地旅游的方式进行宣传和会员招募;聘请助理管理平台账户、为下线人员开户和M币交易获利,在该平台取得收入521942523.57元,非法获利138516751.96元,将非法获利用于购买房产、保险和个人消费等。
  被告人苏某清受聘于舒某国,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中帮助舒寻国管理账户、买卖M并承担部分宣传职能。
  2016年3月,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的保险销售人员尚某忠通过朋友认识了舒某国,后舒某国推荐某忠投资“MFC”平台,帮助舒寻国宣传传销活动并协调场地,在舒寻国组织活动时担任主持人。
  尚某忠为了通过舒寻国的“MFC”平台的活动来向成员介绍推销保险提高业绩,默许舒某国等人在各地讲课时鼓吹其是某保险公司的全国销售冠军,在保险行业是全国知名人物,进行虚假宣传,发展下线。
  案发前,尚某忠在明知舒寻国、洪某的收入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所得,为帮助  二人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保全资产,让二人通过自己在该保险公司购买高达77112931元的保险。尚某忠通过向洪某推销保险获取保险佣金51万元;通过向舒寻国推销保险获取保险佣金2782900元,后全部支付给了舒寻国。
  被告人洪某、唐某丽作为舒寻国的下线加入“MFC”网络平台后,创建了“狼图腾”等微信群宣传该平台,并继续发展被告人廖某清等人作为下线,通过为下线人员开立账户和M币交易非法获利,二人在该平台取得收入27514460元,并将非法获利用于购买房产、保险、车辆等。
  廖某清通过“风铃精英群”、“风铃核心群”等微信群宣传“MFC”网络平台,并继续发展被告人刘某材等100余人,同时聘请白某协助管理平台账户,在该平台取得收入56088724.50元。
  刘某材通过“彩云群”、“荣泰茶楼交流群”等微信群和开设茶楼等方式宣传“MFC”网络平台,并继续发展下线70余人,在该平台取得收入11254711.90元。
  被告人吴某、唐某芬通过“荣泰茶楼交流群”等微信群和开设茶楼等方式宣传“MFC”网络平台,并继续发展下线30余人。其中唐某芬在该平台取得收入13368047.74元;吴某在该平台取得收入4466546.5元。
  近日,东区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舒某国等八名被告人11年到缓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判处尚建忠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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