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琦直播翻车,网红带货你敢信?
发布: 2019-11-19 13:50:58 作者: 佚名 来源: 终结经济犯罪
卖不粘锅直播粘锅,卖痘痘贴发肿烂脸,直播带的货还敢不敢买?
被称为直播带货界的“顶级流量主播”的李佳琦,在直播带货不粘锅的时候,现场表演了粘锅的好戏,这么大的直播事故,让李佳琦登上了微博热搜。
不粘锅,顾名思义就是不沾了,然而“带货一哥”居然就沾上了,助手将鸡蛋打在烧热的不沾锅里,锅里面还是加了油的,而且从鸡蛋下锅的一刹那,证明这个锅已经是烧过的。
眼见这次的直播快要垮了,李佳琦赶紧回来救场,还一直说:它不沾哦,它是不会粘的。
Oh my god!这是什么不粘锅?怎么会有这么粘锅的不粘锅?锤他锤他锤他。
“带货一哥”李佳琦把自家的不粘锅演成了“沾沾锅”,金主爸爸炊大王赶紧发了声明:不粘锅不是真的不沾,温差大的鸡蛋下锅就会粘锅。
李佳琦受到万千少女爱戴,还不是因为这位“女主播”长得很man,你看这人又在说oh my god了。
无论是网红还是明星,直播带货其实都是在消费粉丝,利用自身的名气为品牌背书,庞大的粉丝群众为了支持偶像而购买产品,但是如果碰着质量差的产品,那对于个人名誉就会造成巨大的影响。
今天,我们请三位律师来说说,作为消费者,怎么预防直播带货的消费陷阱。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吕建伟律师
网红直播销售遵循法律底线
才能健康长久发展
现在直播销售中最大的问题是商家涉及虚假宣传,在利益的趋使下,一些网红代言人对产品是否合格,是否对消费者有人身安全,都不会进行审查,他们只关心销售提成及代言费用,这些没有法律底线的代言人可能一时会暴红暴富,但迟早要翻车栽跟头。
近年来,我国对虚假宣传打击是越来越严历了,对于代言人只拿钱不承担责任的日子也已经过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对此都有明确规定,进行虚假宣传的代言人要与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还要承担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网红代言人利用网络直播进行虚假宣传具有影响大、受害人数多等特点,所以相关部门要用更加严厉的方式来打击这些违法行为,建议对违法的网红代言人建立黑名单禁止其进行代言。让没有法律底线的网红代言人受到严厉惩罚。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王斯律师
当直播销售产品与实际情况不符
消费者如何维权
首先,当直播销售中宣传的产品与实际情况不符,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维权。
若产品与直播销售宣传不符,则销售者有可能违反《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到虚假宣传和欺诈。
这样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销售者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若该产品是食品类别,则消费者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销售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除违约责任外,若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消费者还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要求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当直播销售中宣传的产品与实际情况不符,宣传产品的主播也需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主播直播的产品购买链接和消费者获得产品的途径实际存在差异,因此消费者要求主播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会存在不同,大致可按如下情况划分:
第一,直播的产品来自于主播自己店铺,也就是说,直播间的购买链接直接关联到该主播的店铺。这种情况下,该主播一般可以认为是销售者,若产品与直播宣传不符,则消费者可以要求主播承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第二,直播的产品来自于第三方店铺,也就是说,直播间的购买链接是关联第三方店铺。这种情况下,该主播是类似于广告代言人,若产品与直播宣传不符,则该主播的行为可能违反《广告法》,涉及到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可以要求主播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主播和广告主连带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虽然直播间的购买链接是关联第三方店铺,但主播自己店铺中后续也上架了同种产品。
而消费者虽未通过直播间的购买链接购买产品,但因出于对主播的信任,消费者后续在主播自己店铺中购买了同种产品。这种情况下,该主播同时兼具销售者和广告代言人的身份。若产品与直播宣传不符,则主播可能需要同时承担代言人和销售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以按照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进行维权。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胡琪琪律师
网红代言虚假广告
对消费者欺骗性更大
直播带货的网红利用自身的流量效应、名人效应和个人影响力向大众推荐产品,若是代言虚假广告,对消费者的误导性和欺骗性更大。
消费者在遭遇虚假广告或者欺诈纠纷时,除了可以向产品经营者维权要求赔偿,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向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社会团体和个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网红直播带货也要做好产品的品质和质量把控,并且要严格遵守我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是责任所在也是义务所在,毕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