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千人传销团伙覆灭记:头目原本是老师,诱骗女儿女婿都加入
发布: 2019-10-29 10:01:25 作者: 佚名 来源: 宁夏新闻网
10月12日,伴随着最后一个犯罪嫌疑人高某归案,贺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自治区公安厅督办、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涉案人员达千余人、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跨多省市侦办取证难度大,历时5个月,最终逮捕了14人,取保候审1人。这也是全区侦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逮捕犯罪嫌疑人最多的一起案件。
传销体系图暴露成员身份
今年5月的一天,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贺兰县某小区一住户家中,每天都有操着外地口音的人互相走访,形迹可疑。经过一段时间观察,民警确定这一户是传销窝点,并极有可能是传销组织骨干。5月20日,经侦大队民警会同贺兰县打传办工作人员对该传销窝点进行清查,现场查获了大量的传销资料和黄金标志以及72张传销体系图。
民警调查发现,这个传销窝点的户主是王某英的55岁女子,在查获的传销体系图中,该女子的名字赫然出现在查获的传销体系图中,而且显示层级很高。经初查,该传销体系横跨北京、甘肃、陕西、内蒙古多省区市,涉案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随后,民警赶赴北京、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区市调查取证,自治区公安厅也对该案进行挂牌督侦。民警经过长时间细致缜密地侦查研判,逐步摸清犯罪团伙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人员组成等情况,随后,大经理级别的犯罪嫌疑人刘某特等人被陆续抓获归案,其他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在逃嫌疑人也被网上追逃。
6月4日,民警在侦查过程中得到线索,与该传销体系有密切联系的甘肃平凉籍传销大经理高某、吕某丽准备为其下线发放工资返利。当日17时许,民警在贺兰县某小区将犯罪嫌疑人高某、吕某丽抓获,并从现场查获传销资金24万余元。7月9日,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在兰州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将该体系总负责人高某国抓获归案。
底层人员积极举报组织高管
高某国落网后,民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聚集的区域展开拉网式清查,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组织底层参与传销人员集中在贺兰县打传办循环观看教育片,展开政策攻心。底层参与传销人员彻底醒悟,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高某国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违法事实,其中大经理级别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晏、赵某鹏主动投案自首,犯罪嫌疑人王某英等人也相继交代了安排大经理级别传销人员到深圳佩戴黄金标志等犯罪事实。
至此,“5·20”王某英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成功破获,该体系总负责人高某国及14名高级别管理人员全部归案,扣押传销资金32万余元,车辆2台价值约90万元,黄金首饰697.2221克价值24万余元,冻结涉案资金121万余元,房产5套价值约260万元,贺兰县辖区内甘肃籍传销体系被连根拔起。
头目原本是老师,诱骗女儿女婿都加入
面对大量的证据,高某国对长期在贺兰县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的负责人高某国是甘肃兰州人,五十多岁,此前是一名中学语文老师,2017年来银川创业搞传销。由于其语言组织能力强、口才好、特别有说服力,短短3年时间发展了千余人,自己从中获利在贺兰购买了两套房和两辆高级轿车,发展的下线主要以甘肃人为主。
该传销团伙长期盘踞在贺兰县,犯罪嫌疑人打着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幌子,对相关政策进行歪曲拼凑,谎称国家在西部地区搞“双向扶贫阳光工程”“绿化工程”等富民工程,以所谓的“资本运作”和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诱骗受害人缴纳33500元申购款加入项目,并以年收入20万元-40万元高额利益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此来骗取钱财。本案中的受害人多为50岁左右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员,容易被一夜暴富的诱惑所蒙蔽,且都是亲人拉亲人、老乡拉老乡发展下线。办案民警介绍,高某国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的同时,把自己的女儿女婿也骗来银川加入传销组织。
在批捕的14高层级传销组织人员中,有一名高学历的成员——研究生刘某某,其上了一年博士放弃学业加入传销组织,因为笃信传销的高额回报和快速赚钱之道,刘某某又想方设法将母亲骗入传销组织。
据贺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王贺宁介绍,这起传销案的特点是打破过去的聚集型搞传销,领导人具备较强的反侦察能力,组织内有严密管理条例和生活管理条例,每个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只允许发展两名下线;在给新加入传销组织人员洗脑时,不得超过三个人;不得群居,不得扰民,不能与当地人接触;新人到来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没收手机。据办案民警介绍,该传销组织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给大经理级别的传销人员到深圳佩戴“黄金标志”。“所谓‘黄金标志’就是加入传销组织高级别人员发展60个下线后,组织拿出经费带这些人到深圳购买黄金戒指、手链、项链等。”民警介绍说,他们佩戴这些首饰回来后,在新发展的成员面前炫耀,刺激新人拉人头。
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贺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对于高某国等14人,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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