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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抱抱店主发展进阶模式涉“多层返佣” 律师称“涉嫌传销”

发布: 2019-10-18 11:44:28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在传统电商增长乏力的当下,社交电商开始成为新的掘金风口,吸引了不少新进企业的加入,特抱抱就是这样一家在社交电商“风口”上登船的企业。
  公开资料显示,特抱抱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抱抱)成立于2018年9月,法定代表人高乐如,是一个“基于5G直播的新型社交电商平台”。其主要运营模式是通过前端的社交分享+会员制、后端直采+直供的“S2S共享创业模式”,在平台上,“商家”可供货给平台并设置佣金,而“店主”则负责分销卖货,“店主”无需自建货源,可直接在平台上分享商品至微信,产生交易后即可赚取佣金。
  特抱抱CEO高乐如在介绍平台上的“直播电商”项目时表示:特抱抱平台上的主播,平均每人日均直播1场,场均30分钟,场均带货3000-5000元,1万个主播每天可以带货3000-5000万元;而在做了品类优化、主播培训后,这个数据还有很大增长空间;公司测试效果最好的一场,带货43万元。
  而除了“直播电商”之外,中国网财经记者记者获悉,特抱抱的平台增长和销售推动,还得益于平台的“店主发展”模式及“分销返佣”的制度。
  据一位特抱抱“培训师店主”介绍,新用户加入特抱抱会员,需要有专门的“培训师”“带”才可以申请,而“带”的方式,就是通过“培训师”发布的链接注册,并填写该“培训师”的邀请码,而如果要开通“直播店主”,还需要购买399元的“店主商品礼包”。
  据介绍,特抱抱会员分为多个等级,首先是刚刚从“培训师”处获取邀请码、注册成功的普通会员,普通会员只有购买商品的权限,其次是购买了价值399元“店主商品礼包”的“店主”,成为了“店主”之后,就拥有了发展“下线店主”,以及“分销返佣”的权限。
  根据前述“培训师”提供的奖金等级表显示,“店主”直接发展“下线店主”,可获得100元佣金,此外,自己在平台买东西,或者是把产品分享给别人都可以赚产品的10~40%的佣金。
  而在店主之上,还有总监、高级合伙人等多个等级。
  “店主”升级“总监”,有两个方式:第一种是直接发展15个“下线店主”,再加间接推广发展45个“下线的下线店主”;第2种是一次性投入15960元,进货40个“店主商品礼包”。
  而升级“总监”后,可以有七种权益:
  1、凡通过购买40个礼包升级的“总监”,其消费的15960元会一次性返还4000元现金,相当于实际花费11960元;
  2、给予“总监”40个“免费店主”的名额,升“总监”后发展的前40名直接“店主”,其消费的399元平台全额返还;
  3、从第41个直接“店主”开始,每发展1个直接“店主”,奖励150元佣金,每发展1位间接“下线店主”,奖励50元佣金;
  4、“总监”享受其附属团队所有“店主”的分销佣金的20%;
  5、“总监”直接发展“下线总监”,可得2000元佣金;
  6、团队店主佣金达到20元,奖励30元“培训津贴”;
  7、“总监”直接发展“下线总监”,可以拿到其佣金的30%。
  据前述“培训师”介绍,特抱抱“总监”平均月收入6000元至5万元。
  而“高级合伙人”则要求更高、权限更大,据称目前“全市场限量200人”,月收入可达10万+。
  据介绍,目前“总监”升级“高级合伙人”,有3种方式:
  1、6个月内直接发展10个“总监”;
  2、7个月内直接发展15个“总监”
  3、8个月内直接发展10个“总监”及团队内产生50个“间接总监”(间接即下线的下线,包括两层及以上)。
  升级“高级合伙人”可享受8种收益:
  1、公司直接与“高级合伙人”签合同,并享受公司20%的期权池分红;
  2、直接发展“店主”会员,奖励280元佣金;
  3、“总监”享受其附属团队所有“店主”的分销佣金的20%;
  4、“总监”直接发展“下线总监”,可以拿到其佣金的30%;
  5、直接发展“总监”,每个奖励4000元佣金;
  6、团队内每产生1个“间接总监”(非直接发展、下线的下线),奖励2000元佣金;
  7、直接发展一位“高级合伙人”,可分享其管理团队佣金的50%;
  8、团队店主佣金每达到20元,即奖励30元,达到50元则奖励80元。
  据前述“培训师”介绍,想要获得丰厚的收益,就要多分享邀请更多的人成为“店主”,加入你的团队。
  据业内人士介绍,特抱抱的上述发展进阶等级、分级计酬模式,与“缴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传销特征极为吻合。《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均属于传销。
  某知名律师向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一级商户不断向更多级的下线收取会员费和抽成的行为确已“涉嫌传销”。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此事采访特抱抱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目前公司股东正在变更,业务模式也在调整,暂时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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