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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阳光原服务商维权事件疑云:“维权”资料存在造假

发布: 2019-05-08 10:15:37    作者: 佚名   来源: 知识经济杂志  

  刚刚过去的五一假期,美资直销企业自然阳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下文简称“自然阳光”)因一起经销商维权事件而卷入舆论风波之中。
  一位来自湖北省黄石市,名叫刘东灿的40岁男子向媒体曝光称,自己加入自然阳光公司一年,开设体验店致其抵押房产欠下巨额债务、妻离子散,甚至逼得自己割腕“自杀”。
  此事一经报道,即引起舆论广泛关注。随即《知识经济》记者致电自然阳光公司,核实刘东灿投诉的相关情况。
  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记者在调查中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信息。本刊记者通过不断核实确认到的证据和信息,令一些脉络开始清晰起来(以下相关信息均有对应的音频或视频资料为证)。
 
  事件起因
  据自然阳光公司工作人员回忆,2019年2月27日,刘东灿带领其表姐杨小兰、表弟杨志祥、侄女刘倩等人前往自然阳光公司,向其反映独立服务商雷莉添加其市场顾客的微信,引发了矛盾。自然阳光员工随即组织了会议,参与沟通的人员有自然阳光销售部员工、雷成(雷莉的弟弟)、刘东灿、杨小兰、杨志祥。
  据自然阳光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会谈录音显示,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过程中,刘东灿表姐杨小兰言辞激进,而刘东灿则一度沉默不语。在没有发生任何冲突的情况下,刘东灿突然情绪失控,猝不及防地从自己口袋中掏出一把提前准备好的美工刀,割伤了自己的左手手腕。在此情形下,其表弟杨志祥等人不仅没有阻止刘东灿的自残行为,反而拿出手机进行拍摄,杨志祥高呼“自然阳光逼死人啦……”等言语,并随即拨打110报警,自然阳光公司员工迅速制止了刘东灿的自残行为,并送其到医院就医,随后安排酒店供刘东灿休息。
  当晚,雷成到酒店与刘东灿沟通。刘东灿向雷成提出由雷成接手经营他位于湖北黄石的“动感青春健身会所”并支付208万元赔偿的诉求,雷成当即表示无法接受。沟通至2月28日凌晨,雷成表示可以从人道主义关怀角度考量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刘东灿及其亲属认为雷成没有诚意,谈判未果。
  3月1日上午,刘东灿与其亲属等人前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3月1日下午,刘东灿一行人再次来到自然阳光公司,刘东灿一行人在沟通中表示,除了现有手头剩余的产品退货外,他们对公司没有其他诉求,只想请公司出面协调, 希望以80万元的价格将健身会所转让给雷成。
  4月30日,上海金外滩国际广场15层中阳信邦信中汇律师事务所第四会议室。刘东灿、杨小兰、杨志祥、王偏、黄小红、黄丽君等人提出公司支付他们所有18位“维权”人员80万元、雷成支付给他们共计120万元等要求。
  公司员工请刘东灿提供相应的“经济损失”凭证,刘东灿提供了一些合同和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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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凭证中,有一份总金额为96万元的健身会所装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是2018年6月20日,装修公司为黄石柏麟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但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发现,黄石柏麟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为2018年8月14日。也就是说,在2018年6月20日,黄石柏麟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还没有注册成立,也就不可能有公司公章,因此刘东灿提供的健身会所装修合同存在造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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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份合同,带出扑朔迷离的真相
  据刘东灿对媒体的自述,2018年5月,自然阳光公司要求刘东灿等人出资,在湖北黄石开一家自然阳光体验馆,要“有排场、高大上”。刘东灿拿出了几十万的积蓄做装修、买家具、买健身器材,还找高利贷借了一部分钱。
  对于刘东灿的陈述,公司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公司从未要求刘东灿等人开立健身房经营自然阳光业务。据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2018年3月,刘东灿开始经营自然阳光;2018年4月底,刘东灿在朋友圈发帖子,计划“搞个健身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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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至8月,刘东灿重新装修了他经营了5年的原某直销企业的营养俱乐部,更名为“动感青春健身会所”。而在筹建健身会所的过程中,刘东灿对外进行了融资。
  记者在《动感阳光综合健身会所内部股东协议书》的合同上看到,在2018年7月,刘东灿以甲方名义进行融资,1万元占股总比例为70%的3.33%。据悉募集资金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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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刘东灿健身会所的经营情况却不尽人意,众多投资者意识到自己投入的资金可能会化为泡影,于是向刘东灿施压。2018年年底,刘东灿开始在团队中推广微商“甩甩宝宝”,进一步引发市场矛盾。
  随后,刘东灿带领投资者多次前往自然阳光公司“维权”,并以聚众滋事、拉条幅,甚至“自杀”等方式胁迫自然阳光公司接受条件。据自然阳光公司推测,其核心诉求就是希望通过胁迫公司,再让公司施压雷成接手他的“健身会所”。
 
  拒绝退货与暴力“维权”
  对于刘东灿等人的诉求,自然阳光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
  为解决黄石地区部分退出服务商的退货问题,3月8日,自然阳光公司派员工出差到达黄石,办理服务商退货事宜,但刘东灿等服务商都明确表示不退货。沟通中,刘东灿曾表述不愿意退货的理由:退货后与公司就失去了关联,担心后续诉求得不到满足。
  3月25日,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联合进驻自然阳光公司,对刘东灿的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而就在调查工作开展之时,刘东灿再次带领多名服务商,身穿统一印有诋毁公司声誉字样的服装出现在上海市黄浦区豫园商城附近,并拍摄视频传到网上,被当地警方制止。
  4月底,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刘东灿:“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举报不成立”。
  记者就此联系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在接到刘东灿对自然阳光公司的举报信息之后,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上联合公安局进驻自然阳光公司,通过两部门详细的调查核实得到的情况看,刘东灿的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不予立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了刘东灿。该工作人员表示,若刘东灿对监管部门的回复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复议,但截止目前,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未接到相关部门的复议通知。
  并不认同监管部门意见的刘东灿,于4月28日、29日再次带领数名服务商前往自然阳光公司所在地进行“维权”,并向媒体求助,声称自己加入自然阳光一年,露宿上海割腕“自杀”,抵押房产妻离子散,将自然阳光推向舆论关注的焦点。
  而据认识刘东灿的服务商表示,刘东灿名下有数套房产及汽车,并非其对外所述的倾家荡产。据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对话录音,刘东灿与其妻离婚是因为其他的事情(刘东灿自己承认自己虽然与妻子离婚,但还住在一起),并非是自然阳光逼得其妻离子散。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样的“维权”方式并非刘东灿的第一次。2018年4月8日,刘东灿就曾号召团队服务商到自己从事的前外资直销公司“集体去闹”,以达到“维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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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采访中,自然阳光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公司已于3月13日委托律师,就刘东灿侵犯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向其发送了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行为。针对其不实言论对公司品牌和商誉造成的损害,以及对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干扰,公司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司的正当合法权益。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诉求的表达方式呈现多样化,但不管以何种方式,在法制社会,都必须合法理性地进行维权,如果凌驾于法律之上,做出不理智的维权行为,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记者则希望当事双方能保持耐心,理性进行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解决,但 “暴力”或者“闹事”的胁迫式维权可以休矣。
  事件将如何发展,本刊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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