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建:让直销站在阳光下接受监督
发布: 2019-04-22 15:52:52 作者: 黄永建 来源: 本质传媒
1989年至2019年,中国直销行业刚好进入而立之年,但它像一个天生抱恙的孩子,显然还没有找到自己的独立、健康成长之路。
至2018年底,中国直销行业忧虑的还是如何发展——如何突破业绩瓶颈,如何实现销售队伍的年轻化,选择什么样有竞争力的产品,怎么实现共同的行业规范,怎么推进行业和企业品牌形象的主流化……
然而,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
2019年的春天,中国直销行业的焦虑集体变成了如何生存。中国直销行业在企业管理、市场规范、产品质量、品牌形象、公益慈善上面所做的所有努力,都抵不住一顿舆论的围剿。
在中国直销重新开放14年之际,用刘慈欣在《三体》里面的场景来形容,中国直销行业仿佛遭受了降维打击,完全没有还手之力,所有的冤屈无处可诉,曾经所有的努力看上去都是一个笑话。
凡事宜疏不宜堵,只有让中国直销行业有机会全面站在阳光下发展,接受透明化监管,曾经如影随行的传销活动才会无处遁形。
条例的尴尬生世
日宝来福和雅芳,一个极端向右一个极端向左,如今都走向了失败,剩下被他们影响深远的中国直销行业还夹在中间晃荡,无所适从。
2017年12月26日,以偷渡方式将传销这种模式引入中国的日本传销企业日宝来福(Japan Life)宣布倒闭,但其以极端机会导向为手段的销售模式给中国直销行业蒙上的原罪阴影远未烟消云散。
2019年1月8日,第一家以合法身份登陆中国的直销企业雅芳宣布已经卖掉中国工厂,标志着曾经的世界直销霸主在中国市场彻底折戟沉沙,而其在中国直销立法时获得的单层次市场优势为行业埋下的地雷却远未清除干净。
日宝来福和雅芳,一个极端向右一个极端向左,如今都走向了失败,剩下被他们影响深远的中国直销行业还夹在中间晃荡,无所适从。
2005年,我国宣布开放直销市场,标志是正式颁布《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下如无注明简称“条例”),分别于当年12月1日和11月1日实施。
两个条例的出台经历了一波三折,从开放推迟到“外资先行”,最后落脚到“禁止团队计酬”,业内人士看得出来其中的无奈。
条例出台后,新华社采访了负责该条例立法的国务院法制办和商务部相关负责人,相关负责人非常明确地指出,出台条例的主要原因就是“正确引导和规范我国直销业发展的需要”和“履行入世承诺的需要”。
根据入世承诺,我国应当在2004年底取消对外资在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领域设立商业存在方面的限制,并制定与WTO规则和中国入世承诺相符合的关于无固定地点销售的法规。这里所称的“无固定地点销售”,其主要形式之一就是直销。
业界普遍认为,雅芳和安利这两大直销巨头在中国加入WTO的进程中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直销开放相关条款被写进入世承诺文件也应该与此有关。因此,雅芳和安利自然也是中国直销重新开放的大功臣。
但遗憾的是,作为开放功臣之一的雅芳,同时又在条例细节的敲定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最终,两个条例以雅芳建议的单层次直销为蓝本出现。
实际上,雅芳当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主流运作模式也不是单层次,在中国提倡单层次也不过是投立法部门所好。
参与立法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表示,条例的立法指导思想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从严监管”。他说,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在直销这种经销模式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同时,由于目前我国市场发育还不够完善,监管手段也较为落后,群众消费心理尚不成熟,因此,直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1998年以前传销在我国发展的情况已经证明了这点。
有鉴于此,条例对直销业确立了较为严格的监管制度。
也就是说,政府的立法希望更保守一点,而雅芳的力挺给了这样一部直销条例出台的契机。有业界人士认为,如果没有雅芳当年的力挺,政府未必会完全禁止团队计酬。
为此,雅芳相继获得首张直销试点牌照和正式牌照。
条例里面让直销人头痛的条款很多,比如禁止多层次团队计酬、奖金拨出比例不得高于个人销售额的30%、直销员只能在获得批准的区域进行直销业务。
但是,对于在重新开放前就干得一片火热的中国直销企业们来说,已经无暇在鸡蛋里面挑骨头了,大家集体沉浸在直销重新开放的喜悦当中。虽然后来雅芳“贿赂门”被揭露,但一切都已无法扭转。
实际上,包括中国直销协会到现在还迟迟不能成立,也跟雅芳“贿赂门”的后遗症息息相关。
中国直销就在这份有着明显缺憾的条例下开始了跌跌撞撞的发展,似乎还在这种情况下达成了某种发展的平衡。
但这一切都是错觉,直到2019年,由“权健事件”和“百日行动”把这个伤口血淋淋地撕开。
就在这之前,雅芳(中国)身体力行地证明,在中国做单层次直销就是死路一条,同时也证明了某些法规与条款是如此的不合时宜。
三重直销紧箍咒
《直销管理条例》为中国直销行业预设的紧箍咒多达三重:禁止团队计酬、奖金拨比不高于30%、区域限制。
有人把做直销比作西天取经,企业都是孙悟空,牌照就是紧箍咒,监管部门是唐僧,唐僧一念咒孙悟空就没辙。而且,条例为中国直销行业预设的紧箍咒多达三重:禁止团队计酬、奖金拨比不高于30%、区域限制。
条例规定很细,还有很多条目也有待推敲,但就这三条而言,基本是很难做到的,急需解决。
团队计酬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
仅这一条,就彻底堵死了多层次直销及以此为基础的团队计酬模式,而这正是现在直销的根本命脉和魅力所在。除了死心塌地的既得利益者雅芳(中国),其他所有企业都面临一个抉择。最后,这些从禁传时代走过来的企业,集体选择了各种变通方式。
谈起直销,一般可以简单的分为单层次直销和多层次直销。单层次直销最典型的就是以前曾经存在过的上门推销模式,推销员完全依靠自己销售产品的提成获得报酬。而这种方式,已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即使像雅芳这样的直销巨头,曾尝试依靠在中国的数千家店铺和无数雅芳小姐来推动单层次直销的运转,最终还是遭遇惨败。
有一个非常现实的尴尬就是:如果真的直销企业都做单层次,实际上就根本没有必要立法了。因为大家都做不起来,不会成为一个创业的机会,甚至也形成不了一个行业,当然也就基本不会惹出什么大问题,是完全没有必要劳师动众专门为此立法的。
所以,我们今天提起直销,几乎就是专指以组建团队的方式销售产品的多层次直销了。不得不说,多层次直销模式的发明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首先是采用了非常有效的面对面产品分享方式,同时也让参与者通过努力获得不同的收入甚至可以视作一个低门槛的创业机会。
一般厂家直接销售的传统企业,销售系统大概是这样的:一位销售副总裁,管理数位区域销售总监,每个人再管理几位省级销售经理,每个销售经理下面还有几个基层销售专员。这样一看也有四个层级,比定义传销入刑的三层都还多一层。
而且,除了最基层的销售专员以外,副总裁、总监和经理的收入都不主要依靠个人销售的业绩提成,而是主要依靠团队整体的销售表现。那么,到了直销这里怎么就不可以了?
直销对于传统销售的突破,在于把销售人员的晋升渠道和分配方式精准地量化并固化了,每个人都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则去努力,去获得更好的职位与收入。
在传统行业,这一切标准都是随时可以变动的,而且销售副总裁就只有一个,区域有几个总监也只能有几个,经理也一样,下层人员很难获得晋升的机会。直销的魅力就在于,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没人会阻止你的上进心,一切以业绩说话,所以其实是一种非常公平的销售方式。
因此,这种模式自推出以来,就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虽然一直都很难占据地区经济的主要地位,但却可以在不同的国家获得程度不一的发展空间。
还有一个现实就是,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微商、电商和社交电商层出不穷,他们都或多或少借鉴了直销的多层次奖金分配模式。这也是“分享经济”能够成立的原因之一,“分享”是基于产品的销售,而“经济”意味着通过这种分享式销售带来收益。
所以,我们也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微商或电商平台涉嫌传销的消息,最近被定义为涉传的“花生日记”层级深度高达51层,被罚款上千万。
而同样被质疑过涉嫌传销的“拼多多”早已成功登陆美国股市,成为各大社交电商平台的榜样。还有同名不同命的云集微店和云集品,都曾涉嫌传销,前者被罚款了事如今正在路演谋求上市,而后者已被彻底打击抓人收场。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仅从条例的规定来衡量,可能根本就分不清楚这些平台的差别。似乎,他们要不要被定性为违法,存在着运气和公关能力上的差异,和直销企业所面临的问题一模一样。
可见,在现在的新经济模式面前,禁止团队计酬已经完全不能适应市场监管的需要。
奖金拨比
《直销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直销管理条例》将销售人员奖金拨出比例限制在30%,目的是为了防止销售人员分配过多销售额,影响企业的延续性。但这个拨出比例比较不能执行的原因就是它是“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因为不能团队计酬。
因此一点,这个拨出比例问题就成了都不能执行的数字,大家的努力方向仅仅是找个说法糊弄过去。
为了解决直销员的奖金拨出比例这个问题,各大直销企业都绞尽脑汁,最后想出了一个比较类似的办法:当一个直销人奖金比例还比较低的时候就是“直销员”,奖金比例比较高的时候就叫“经销商”。很多公司甚至要求经销商办理法人执照,相当于就是从事的传统销售,可以不受直销条例的监管。
最不怕麻烦的是如新公司,他们为了尽量迎合政府的规范要求,甚至还研发出“销售员工”这种第三类别,给符合条件的直销人最低工资、买保险。据说,最开始的时候很多人利用如新公司这个漏洞赚了公司很多的辞退赔偿金,后来如新不得不对规则进行了修改。
在本刊记者的采访中,其实很多业界人士很赞同对奖金拨出比例进行限制,当然要在基于认可团队计酬的基础上进行限制。
据本刊调查,一般成熟跨国直销企业的实际奖金拨出比例其实就在40%出头。这些企业能够在全球范围执行差不多的奖金制度,且均能保持长期健康发展,说明这个奖金拨出比例是比较科学有效的。
但是在中国市场,近年来市场竞争越发激烈,普遍将奖金制度作为竞争的重要武器,普遍采用上手简单的双轨制起步,后期不得不一路调整修正。而在部分不规范团队的炒作下,直销奖金制度一路演变出无数眼花缭乱的招数,号称的拨出率一路突破100%,甚至还加上了分盘制、静态返利等噱头,让整个奖金制度的竞争陷于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新企业因为市场弱势就成了这些制度的试验田。而企业的精力一旦陷入这些稀奇古怪并不能长久的制度,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因此,很多企业家和经理人实际上很希望政府对奖金拨出比例做一个明确的限制,让大家的竞争不再纠缠在没有实质意义的奖金制度上,而是将精力放在产品、管理、品牌和文化上面,这才是一个企业真正的生存之道。
这方面一个非常值得借鉴的参考就是韩国直销市场。韩国《直销法》对直销企业的奖金拨出比例有明确限制,最高不超过35%,但它不包括销售人员的零售利润。
这很容易理解,比如说一款终端零售价100元的产品,公司给直销员供货的价格就是8折,公司只收到了80元营业额,直销员自己以100元的价格卖出去,其中20元就是自己的零售利润,其实跟公司的收入是无关的。规定的35%的拨出比例,是公司收到的所有营业额的35%拿来用作奖金分配。
这样一来,底层直销员可以通过更多的零售获得一定的零售利润,让收入有一定保障;而级别高一些的直销员的收入则主要源自团队整体销售,也获得了拥有更高收入的机会。
而真正要对奖金拨出比例进行切实核定,则需要有几个条件:首先是允许团队计酬的存在,其次是对奖金制度进行备案审核,然后是和企业销售和结算系统进行对接,最终实现完全透明的监管。这样企业的各项指标都在政府的监管之中,不但可以观察到企业究竟是产品销售导向还是有“拉人头”的嫌疑,同时也不会再出现税务的问题。
区域限制
《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也就是说,一个直销员只能在公司获得直销区域审批的某个省级区域里面开展活动,还必须是设立了服务网点的地区。换句话说,一个直销员最大的销售区域就是一个省,最小是一个地级市;如果公司只在北京获得了直销区域审批,那么所有直销员就只能在北京开展业务。
但实际上,就直销业以人际网络发展的特性来说,并不可能被局限在一个地方。如今通讯手段如此发达,互联网甚至移动网络手段早已普及整个社会,要让一个人的业务发展局限某地也不太现实。
最初的时候,很多企业还是尽量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比如,某家公司只获得在江苏开展业务的审批,那么全国各地的直销人都跑到江苏的网点去办理业务;即使此人之后在其他地方也发展了市场,后面的直销人也照此办理。
后来,随着市场越做越大,老是这样跑来跑去也不方便,相关的做法也就越来越松懈。一种是在手续上进行妥协,例如在广州我也可以给你办成从南京加盟的;一种是在形式上的灵活,比如我们可以说广州的是经销商、代理商,不是直销员,没有做直销。
那么为什么直销企业不积极申请扩充直销区域呢?实际情况是,扩区非常困难,部分企业也有一些现实的问题需要面对。
在直销开放初期,只有雅芳一次性获得了全国所有省级区域的直销资格,其他企业没有一个获此殊遇。当时排名业绩第一的安利(中国)仅仅获批十来个直销区域,而另一个直销巨头完美(中国)长期只有广东一个获批直销区域,千方百计想扩区就是审批不了。而对于一些小企业来说,要申请直销区域就要建立省级分支机构,并在所有市级区域都建立符合要求的直销网店,是难以承受的巨大管理成本。
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很多企业对于扩区这件事就不再执着。而在实际的监管当中,很多地方监管机构也明白直销企业的苦衷,他们更看重企业有没有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而不是有没有获得区域审批,这也让直销的区域审批条文陷入尴尬。
但是,每当企业出了问题被立案调查,没有在事发地获得区域审批又成了大问题,是企业违规直销或涉嫌传销的主要根据之一。
企业的纠结生存
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条例中的三大难题,仅仅是进行一些监管和执法上的灵活性解释,改变不了中国直销行业一直处在阴霾之中的现实。
直销立法层面的想法比较理想,但监管层长期在一线,其实也逐渐明白这三条是很难做到的。虽然被称为戴在中国直销人头上的“紧箍咒”,但你不给监管部门惹事,负责监管的部门要监管那么多的事,谁有空天天盯着管你?
但后来,这一切都变了。可能国家层面和省级监管机构是这样想的,但是部分地方基层监管机构发现这是一个商机——直销企业个个涉嫌违法,一逮一个准。
因此,部分地方基层监管机构联合执法机关,成为“打传专业户”,但他们很少碰那些跑了和尚找不到庙的真正传销组织,专门找至少上亿身价押在那里的直销企业挑毛病,为地方财政和部门福利做出巨大贡献。
甚至,单层次直销的代表雅芳公司竟然也在中国因为涉嫌传销而被查,最后不得不缴纳高额罚款了事。2011年1月19日,哈尔滨工商部门通报显示,雅芳(中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违规直销被处以500万元罚款,让业界大跌眼镜。
这种情况有点像中国直销行业今年初以来的媒体舆情,注册资本8000万元以上、缴了2000万元保证金才好不容易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被逐一曝光,真正明目张胆骗人的传销组织却较少有媒体会在意。
有几个地方,已经成为直销企业谈之色变的“行业百慕大三角”,很多直销企业明文规定禁止直销商到此开展业务,以避免殃及。有一次,本刊记者去某地,一位业界朋友指着一处规模宏大的建筑说,“这是市工商局,相当于是中国直销企业集资建起来的。”
早在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王涌教授就在本刊举办的第四届中国直销行业责任与发展峰会上谈道:“中国直销立法的最大缺陷就在于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把它与传销完全划等号。传销是一种以诈骗为本质的多层次直销,多层次直销的外延显然更大,而为了打击传销,把多层次直销全部进行一刀切。”
因此,他很早以前就预测,在这样的立法下,必然会出现“严厉的立法、普遍的违法、有选择的惩罚”。遗憾的是被他不幸言中了,据他观察,当时那种有选择性的惩罚已经演变为某些基层监管部门的“敛财式执法”了。
他表示,这样过于严厉的立法又产生了一个新问题,“在一些新的行业受到法律的压制后,它就可能会剑走偏锋,突破底线,牟取暴利,来抵消它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和其他成本。”
事实正是这样,直销企业的公关成本成为管理运营成本里面不可忽视的一块,企业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压缩产品成本来实现对冲。
因为业界呼声太强烈,2013年11月14日,《“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出台,明确“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了限制部分执法部门乱作为,对整个行业是有巨大意义的,至少说明“并非采用了团队计酬就是违法犯罪”。
但这一条司法解释的作用还是有限,因为紧跟着后面还有一句,“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两句话综合起来看,本质上还是在限制企业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市场,但“以销售商品为目的”和“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这两条并没有定义清晰,在实际的市场运作中,同一种市场行为,两种解释都可以。
比如一般的初加入者都会报单买点东西,这个究竟算“人头费”还是“产品消费”?企业有自己的解释,司法机关也可以有自己的解释,又成了模糊地带。
因此,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条例中的三大难题,仅仅是进行一些监管和执法上的灵活性解释,改变不了中国直销行业一直处在阴霾之中的现实。
有件令监管机构也很头痛的事情就是,原工商总局要求直销企业上报年度销售业绩。企业一想,经销商的业绩不能算,超出区域的市场业绩不能算,超出获批产品类别的业绩不能算,只能计算在册直销员在获批区域里面销售的获批产品的业绩。
最终,工商部门发布中国直销行业业绩总计不过数十亿,自己看了都尴尬。于是,后面再要报业绩,工商部门就特别要求各大企业把所有渠道的业绩都报上来,但是各企业还是因为这样那样的顾虑,报上去的总业绩总是与实际情况相差甚远。
直到《2017年度直销企业发展及监管情况分析报告》发布,显示全年直销市场经营总额达到1673亿元(其中直销额31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万个,交纳税收136亿元,才稍显靠谱。
这就是一个连环的问题,企业一旦撒了一个谎,就必须继续撒谎下去。
一位直销企业家曾经告诉本刊记者:“想给直销人合法缴税都不行,交多了意味着他的收入突破了30%的限制,反倒说不清道不明,倒逼着作假。”
修法契机突显
面对这一轮不可逆转的行业负面舆情爆发,监管部门是时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出新的方子了。
中国直销企业有没有问题,只在于查不查。这样的行业,肯定有问题,但也肯定不只是行业的问题。
2019年初,中国直销以一种近乎惨烈的方式迎来了不得不面对这一切的契机——“权健事件”以及由其引发的“百日行动”。
中国直销带病重生,开药的权力在监管部门手中,最初的预防方子就是两个条例。直销混乱的根源在于人性的贪婪和复杂性,但治病要治本,凡事宜疏不宜堵是亘古不变的道理。面对这一轮不可逆转的行业负面舆情爆发,监管部门是时候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开出新的方子了。
好在,这个时机似乎正在显现。
今年“3·15”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公开发函,征集有关保健品市场监管和发展长效机制的建议意见。中国直销业销售产品长期占据中国保健品市场半壁江山,自然也是保健品管理中的重点行业。
3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部分直销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内部座谈会,据说基本做到了“说真话,讲实情,摆问题,道方法”,也广泛涉及到了开放多层次、区域审批、30%计酬上限、产品范围、行业协会组建等敏感问题,“整体会议效果和互动氛围良好”。
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会见来京参加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安利董事会联合主席德·狄维士时指出:“中国政府正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修订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等多项措施规范直销行业,以保障消费者安全和行业健康发展,欢迎包括安利公司的业界代表提供书面建议。”同时,甘霖对安利公司在促进中美经贸关系健康发展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赞赏。
甚至还有消息称,已经有相关组织接到委托准备成立专家小组研讨直销法律法规修订的相关事宜,不过本刊尚未就此消息得到求证。
但总的来说,因近期行业遭遇而凝聚起来的呼声,以及监管部门透露出来的信息,已经达到了历史未有的高点。直销相关条例的修改,势在必行,又呼之欲出。
中国直销人不会放弃,中国直销行业不会消失,如果条例不改,中国直销乱象就会一直存在,无法解决。于国于民于直销,均无益处。
当然,中国直销乱象的最根本问题还在行业自身,就算直销相关条例修改了,行业的乱象也不可能突然间就烟消云散。但至少,一部实事求是、切合实际的直销管理条例,可以让中国直销行业获得站在阳光下真正面对透明监管的基础。
就像一位高级经销商给本刊记者所传递的信息:“就算我们以前的做法要面临大的改变我们也认,但至少要让我们在阳光之下,明明白白地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不能像以前一样,我们如果要站在阳光下,那就什么都不能做。”
诚如斯言。
过渡机制是当务之急
很多直销人都是专业的直销人了,他们很难改变对工作和创业的看法,在好的直销平台上他们就是合格的直销人,而如果这个平台消失了,他们的未来堪忧。
据说在3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座谈会上,有参与企业建议“在《条例》修订需要时间和各部门综合协调的情况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相关行政指引,为行业增加活力,为企业松绑。”
本刊认为这确实是行业的当务之急。
就本刊记者近期走访的直销企业来看,大部分企业都在迷茫之中,有部分企业甚至萌生退意。很多企业都几乎暂停了市场的运作,门店和工作室暂时关门,对销售人员的要求就是“不要惹事”,公司集中力量应付各级监管机构组织的检查。
外面看得到的是媒体对部分企业的狂轰滥炸,看不到的是,大量经销商、消费者以维权为名进行的暗中碰瓷敲诈,开口动辄以百万元计,不给就威胁向媒体曝光,上监管机构投诉,甚至本刊记者还看到了某司经销商准备递交法院的诉状。
本刊记者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位很多年前找本刊投诉过一家美资企业的经销商,当时他在该公司受到经济损失,认为是受到了上级欺骗。后来,他通过和公司私下沟通解决了问题。但因为看到最近的行业情况,他告诉记者,“还想找以前那个公司闹一下,再挽回些损失。”
除了这些外忧内患,更重要的是外部人员永远不会关注的市场。直销这种销售方式,如果停顿两三个月甚至上百天不运作,是不可想象的。直销人没有基本工资,不销售产品就完全没有收入,级别高的经销商还可以忍受,级别低的就如普通工薪层一样,很多人坚持不了。一旦级别低的坚持不了,级别高的自然也会人心惶惶。
如果这些市场一旦伤了元气,要恢复起来就太难了。
3月27日,山东德州公平交易局对东阿阿胶举办的一场娇倍源乐活健康生活顾客答谢会实施了远距离全场摄像监控,这是当地市场监管局对直销会议监督的一次创新尝试。德州市场监管局的此类探索特别值得赞赏,他们明白企业有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因此不能因噎废食,对所有的直销会议报备都一概否定,而是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基础之上,给企业合法健康发展的空间。
而作为企业来说,不只是市场业绩的问题,还有大量的员工要养活,特别是每个企业都有几百名工厂的工人,他们基本无事可做,要不要裁员?
这种情况甚至传染到了第三方。一位直销企业家给本刊记者分享了一个情况:北京亦庄有一个保健产业园,以前每天三班倒还干不完的活,今年以来,一天一班都不用了。产业园的老板们唉声叹气不知道这种状态何时才是尽头,而员工们则人心惶惶害怕裁员的刀落在自己身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企业家的选择就容易得到理解了。最近业界有很多传说,因为权健事件的影响,天津很多直销企业都暂停了直销业务,甚至有企业宣布退出国内直销市场,专注于国际市场的发展。
传得更厉害的,是很多以直销为副业的集团企业,因为直销负面太多影响到了公司品牌,已经内部暂停了直销板块业务。据说还有一些想退出直销的企业家只是不敢现在宣布,怕经销商集体维权施压造成维稳问题,他们在等待合适的时机或者谋划合适的方式,尽量不露痕迹地“甩锅”。
虽然还没有跟企业核实准确情况,但现在的状况下,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毕竟没有人可以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开玩笑,对于企业家来说,他们并非要靠直销养家糊口,纠结的是无处可去的直销人。比如那些被逼停止业务的直销企业和经销商,动辄数十上百万人。
很多直销人都是专业的直销人了,他们很难改变对工作和创业的看法,在好的直销平台上他们就是合格的直销人,而如果这个平台消失了,他们的未来堪忧。
微商或社交电商平台是不是直销人的好去处?
3月22日,由沸点天下在济南主办的“第三届全球新零售大会”上,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说,2018年全国微商交易额突破11000亿元,而社交电商平台拼多多2018年的全网成交额超过4700亿元,分别是中国直销拿牌企业2018年整体业绩的5倍多和2倍多。
这些数字的公布当然令做了30年的中国直销行业汗颜不已,但有些热闹就是属于别人的,羡慕不来。就本刊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直销人基本上是看不上微商的,因为他们觉得直销人才专业,微商都是小儿科。至于社交电商,直销人普遍还看不太懂,也太简单,不具梦想感。
同样在这次会议上,有微商操盘手打出了“爆品时代已经来临”的口号。本刊以为,还在喊“爆品时代”的微商并不可怕,说明他们一样迷茫。其实做直销,有一个阶段就是在做爆品,并非什么微商的新发明,却可能是死胡同。在现在的监管和舆论环境下,“爆品”怎么也绕不开产品功能和性价比这道坎。所以很多人说,微商就是10年前的直销,言之有理。
其实,很多直销企业家或经理人是对微商和社交电商很感兴趣的,他们希望通过微商的方式来为直销引流,他们也想通过社交电商来作为直销业务的有效补充,解决在一个平台销售更多产品的问题。
但直销企业有关社交电商的探索,鲜有成功者。有业内知名职业经理人一语道出真相:“人家社交电商都是融资、烧钱、上市,我们直销企业习惯赚钱,怎么比得过?”确实,好像大家都没错,但直销企业一旦陷入上市的魔障中,又容易沦为股权诈骗。
那被淘汰出来的直销人的未来在哪里?对于实在没有好办法的人,最好的出路还是在直销。
但现在直销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反而便宜了以资金盘为首的真正传销组织,本刊记者看到过很多传销组织群里面传来的对直销公司的奚落,直销的失势成就了他们的狂欢。
本刊记者的朋友圈有一位权健的经销商,权健出事的那段时间他每天问一句“知不知道权健怎样了”。有一天他说很多老师都去做传销了,但是他自己还会坚持等待权健的消息。然后有一天,他问某个公司怎么样,想去先做着看看。本刊记者一看名字,疑似一个传销组织。这就是一个缩影。
还有一个最黯然的群体,就是那些正在申请直销牌照却还没正式拿到牌照的准直销企业。本刊记者联系一位准直销企业的外事负责人,她说自己病了,“筹备了好多年的申牌事宜,说停就停了!”这位负责人和他们公司所有副总以上高管一直拿着6800元的月薪,苦苦守候就是为了牌照到来那一天可以好好开展工作。
还有一个企业因为没拿牌没有业绩,不得不卖掉一个工厂,申请牌照的2000万元押金是银行贷款,每月光利息就要还20多万元。还有一些申牌企业已经向相关部门申请退出直销牌照的申请,彻底死心。
据消息人士透露,目前我国递交牌照申请资料的有260家企业,而曾经获得申牌公示的有46家企业。坊间有传闻说,至少2年内不要想有新的直销牌照发下来。本刊以为,以这些企业的生存计,相关部门还是应该尽快拿出恰当的处理办法。
作者:
黄永建本质传媒副总经理、《知识经济》副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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