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与传销,到底如何区分?
发布: 2019-04-22 14:57:33 作者: 佚名 来源: 顽石通
近些年来,直销与传销一直是让普通消费者难以区分的存在,这个问题也确实不好回答。究其原因,是因为即便国内大方向上定义了“直销”,但在某些细节上并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分。而更大的问题在于,在1998年之前,国内根本没有“直销”一词,一直被叫做传销。
从前的记忆不太能抹去,以至于现在很多人一听到直销就会说:“什么直销,就是传销嘛”。但这种说法着实给很多正规的直销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困扰,那么,到底如何区分直销与传销?
通常来说,判断一个销售是否是传销,标准在于这个销售如何赚钱。如果销售人员的主要经济来源是将产品卖给外界的消费者,那么就是合法的销售;而如果收入是抛开产品说人头的,那就有触及传销的风险。
其实简单来说,传销其实是由多层次直销扭曲而来。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利欲熏心,想要获取不义之财,以至于很多直销企业白白背锅,还无从辩解。真正要区分二者,我们可以深入的聊聊两者的发展史。
传销起源-旁氏骗局
传销最初起源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后,世界人民的经济、生活都处于较为混乱的时期。一个意大利投机商人庞兹发现了这一现象,并就此策划了一场阴谋——在报纸头版用粗体写上“三个月让钱翻一倍”的广告吸引人的注意,然后对外宣称,将法国、德国的国际回邮优待券以美元转售给美国邮政局,就可以赚取其中的差价,投资者可以在短期内大量获利。
但事实是,他只卖过两张国际回邮优惠券。随着投资者越来越多,没钱支付投资者利息的庞兹只好卷款逃跑。“庞氏骗局”基本上可以说是传销的始祖,这样实际上不具备与投资者金钱相匹配的商品的销售模式开始-结束-演变,最终诞生了今日的直销与传销。
直销的诞生我们后文再讲,但随着很多直销公司的成功,许多发觉直销模式有空子可钻,且具备暴利的人发明出了传销。他们置销售货品于不顾,一味的拉人头,这种非法活动大多在阴暗的角落里进行,发展速度又非常快,因此被称作为“老鼠会”。
20世纪80年代末,日本一家卖磁性保健床垫的公司以高于日本三倍的价格在深圳开始以多层次直销制度销售穿点,此类业务迅速“发扬光大”。随后,雅芳在广州注册,因为雅芳的火爆,让许多商人看到了中国这片广袤的市场。各大多层次直销公司如安利、如新、玫琳凯等也纷纷进军。
国内完全没有相关经验,一时之间被直销和传销搞昏了头,传销拿捏住了人性之中的惰性、贪欲及盲从,使得许多人因此家破人亡。他们高举着“快速致富”、“20世纪最后一次暴富的机会”等旗帜,搞得市场鱼龙混杂。
传销课堂沉湎的人们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忍无可忍,立法取缔传销。
直销开端-雅芳创先河
每当人们提起直销进入中国,总是无法避开雅芳公司。事实上,雅芳不仅是最先进入中国的直销公司,也是创立单层次直销的开端。1886年,大卫·麦肯尼在美国创立“加州香氛”公司(即雅芳),聘用女性作为兼职销售员,产品不经过传统的进出口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直接从这些靓丽的女士卖到顾客手中,开创了直销的先河。
雅芳小姐上门推销
随后,理查·狄维士和杰·温安洛在上门推销维生素的过程中发现,只要在单层次直销的基础上加上“几何倍增学”原理,就能发现出新的直销模式——多层次直销,这可能是让穷人改变命运的契机。于是,两人在1959年创立了安利公司,并让它迅速成长为美国最大的直销企业。
与单层次直销不同,多层次直销人员除了可以从销售商品中获取佣金外,还可以发展下线销售人员,并从下线的业绩中获得佣金。
因此,当有人让你找下线,告诉只要投资金给他就可以钱生钱,一夜暴富的时候,你就需要多加注意了。但如果有人只是给你说,这个产品很好,你可以试试的时候,你更多的考虑是这个产品到底好不好,不好就不买就行了,请不要开口就对他们恶语相向。
本质上来说,无论是单层次直销还是多层次直销,其实都没有太多错处,本着让顾客买到更便宜的商品同时让销售者致富的理念,才诞生了直销的模式。而当今从事直销行业的许多人,最初也都是因为这个产品确实很好用、认为这个机会很难得才开始进行直销从业的。
我们无法阻止总有人因为利益或者别的原因去伤害别人,但正视历史沿革造成的问题,给予真正抱有分享心态的直销人一些健康成长的空间,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
今日新闻头条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0 条 查看全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