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日行动达案值4600万 公布12起典型案例
发布: 2019-04-10 11:41:02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日前,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至2月底,四川各地已查处案件435件,案值4646.85万元,罚没3367.79万元。会上还通报了12起典型案例。
原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日生健康家园保健食品经营部违法销售保健食品案。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下,向以老年人为主的顾客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和“思康泰牌复合肽短肽营养素固体饮料”两种食品。在销售“心肌肽牌羊心粉压片糖果”时,将外包装和说明书拆除,将仅标注有“心肌肽羊心粉压片糖果每100g含肽≥32000mg”的小袋包装直接售卖给顾客,其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要求,监管部门依法被没收涉案产品,处罚没款35万元。
遂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船山区恒健健康咨询服务部虚假宣传案。当事人租用酒店会议室进行会销活动,向参加活动的100余名老年消费者宣传其销售的索正牌清和软胶囊可以预防癌症,对心脑血管疾病、骨关节疾病及各种并发症都有显著的预防和控制效果,且在销售现场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宣传。当事人在会销活动中收取消费者预付款60余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构成对商品功能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被处罚款20万元。
此外,同期公布的典型案例还有:
乐山市夹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夹江县宝曲金脉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仁和区鑫康美容馆虚假宣传案;
原凉山州西昌市食药和工质局查处凉山州泽年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广告宣传案;
原自贡市大安区工质局查处彭某虚假宣传案;
德阳市广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广汉市咏寿堂健身器材经营部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达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达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广元市剑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
原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查处某商家假借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名义进行“保健”商品促销案;
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涉嫌虚假宣传案;
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文某涉嫌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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