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将直企及其经销商违规行为列入重点查处
发布: 2019-03-28 13:49:34 作者: 佚名 来源: 南宁日报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消费者关注健康的心理,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诱骗老年消费者花高价购买保健产品和服务。为规范南宁市“保健”市场秩序,今年1月,南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严厉查处违规直销传销、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药店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检查。
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老年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
重拳出击剑指“保健”市场
2018年底至2019年初,天津权健、无限极等事件被曝光后,引发了消费者对“保健”市场的广泛关注。今年1月,南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市场监管部门以春节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重点时段,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虚假宣传和组织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明示或暗示食品、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治疗等功能的行为;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组织虚假的商品或经营者荣誉评比的行为;以免费赠送旅游为噱头销售“保健”产品(服务),并组织消费者进行旅游活动的行为;以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加强网络服务交易监管,查处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刷单炒信”,使消费者对产品的销售状况产生误解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和直销员的违规直销行为列入重点查处范围。包括在未批准区域开展直销业务、超直销产品范围经营、对直销产品进行欺骗或误导等虚假宣传和推销,以“直销”为名从事传销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食品(保健食品)、日用消费品等商品和相关服务宣称具有保健功能,从事“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的传销违法活动。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加大对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的监管力度。对在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各种违法行为,将处罚结果记载于企业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同时推送至信用南宁,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对符合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及时审核公示,纳入“黑名单”管理。
“百日行动”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市宾馆酒店、社区、公园、养老服务机构、旅游景区景点、保健类店铺、农村场镇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地毯式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3756人次、执法车辆4526台次,开展协作执法28次。上述现场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线索46条,及时交由办案单位处理。
截至3月25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立案58件、结案9件,案件涉及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社会共治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为规范南宁市“保健”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查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的违法广告,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虚假宣传、违法会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南宁市某医疗器械经营部宣传某治疗仪对头晕头痛、胃肠病、妇科病、鼻炎、气管炎、高血脂等多种疾病治愈率达到80%,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行为罚款12800元,并对其发布治愈率的非法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罚款7200元。
日前,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13部门的工作部署以及《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卫健委等9个部门,组成6个督导组,深入各县(区)、开发区采取实地暗访、听取汇报、查阅文档、抽查案卷等方式,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
3月15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2019年南宁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播放专题短片、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现场支招鉴别保健品虚假广告等方式,倡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发布保健品消费提示、卫生警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看待保健品,告知消费者“养生保健机构不是医疗机构,谨防养生‘养’出病”;通过知识大讲堂,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支招识别保健品消费陷阱,引导市民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借助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宣传海报等,普及“保健诈骗的主要形式”“当前保健会销管用的欺骗手段”等知识,并充分发挥12315、12331等热线作用,提高消费者对保健品消费的维权意识,推动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强对保健品经营主体、直销企业等开展各类行政约谈告诫,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指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经营。据统计,共开展集中约谈14次,发出行政指导意见书69份。
提高警惕防范“保健”消费陷阱
随着生活的水平提高,老年消费者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面对眼花缭乱的保健品宣传,老年消费者如何有效防范消费陷阱?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者,要正确认识保健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首先,老年消费者要对保健品有正确的认识,走出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包治百病”的误区,明确保健品和保健食品均无法治疗疾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替代药品,身患疾病还是要到正规医院就诊。
其次,老年消费者应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贪图小便宜,为了获取商家免费赠送鸡蛋、面条小礼品而参加“专家”健康讲座、免费旅游、免费茶话会等活动。因为在这些“专家”讲座、“名医”义诊、免费体验等活动中,“专家”均会通过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甚至以“患者”现身说法等方式,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高价保健品。市场监管部门特别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由于老年人对保健品骗销手法的识别能力较弱,容易轻信销售人员对保健品的夸大宣传,老年消费者在作出购买保健品的决定之前,应尽量征求家人的意见。在购买保健品时应选择药店、超市等正规渠道,最好有子女或晚辈陪同。老年消费者无论通过线下或线上进行保健品或保健用品消费,切记索要相关票据和消费凭证,遇到消费受到侵害时,应及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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