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 Token”具备传销特征!警惕以“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
发布: 2019-03-13 08:46:14 作者: 佚名 来源: 反传销快讯
近日,随着资本市场持续火热,也带动了“币市”走势,多个主流虚拟货币价格回暖,不过,随之而来的则是虚拟货币违法违规案件频发;日前已有北京、河北等多地监管部门发布虚拟货币风险提示。
湖南日报记者从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长沙市天心区端掉一个打着“区块链”旗号从事虚拟货币宣传的非法集资窝点,建议广大群众对此类非法金融宣讲活动保持警惕。
近日,天心区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以“Plus Token区块链钱包”为噱头开展宣讲活动。接警后,有关部门迅速赶往现场,检查发现该宣传窝点无任何相关资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打着“区块链”旗号从事虚拟货币宣传,疑似通过此方式引诱群众投资,吸引了近30人聚集。
检查还发现,所谓的“Plus Token区块链钱包”宣称团队来自韩国,投资者存入100万元,复利一年就能赚到700万元。投资者除保本外,每月还能获得10%到30%的收益,直接发展一名下线奖励100%,二层到十层各奖励10%,具备传销的典型特征。
公安机关对在场人员进行了劝诫,责令宣讲负责人立即关停该场所,并带回派出所问话。相关方面已安排专人值守跟进,从源头遏制此类宣讲活动。记者查询发现,网络上对“Plus Token骗局”的讨论甚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关于虚拟货币的话题明显增多,有人指出“虚拟货币非法定货币”,建议加强虚拟货币监管。
近日,陕西荣民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史贵禄指出,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有待准确界定。我国没有正式在官方文件中使用虚拟货币的概念。
史贵禄提出,需要准确界定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将虚拟货币与其他各种形式的数字货币明确区分,依法界定它不是法定货币,同时要求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向用户说明虚拟货币和法定货币的区别,防止民众对虚拟货币的性质产生误解、进而出现不理性投资的现象。
虚拟货币隐藏风险多,严重影响着金融秩序。史贵禄指出,虚拟货币传销突破了传统地域空间的限制,加上如果有正规公司门面做掩护,可以大规模对公司进行宣传,传播速度惊人。如果不能及时发现查处,会造成极强的破坏力。
史贵禄建议制定《虚拟货币管理条例》。法律应当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变化趋势有所回应,不能忽视已经发生或存在新事物的定性、定义的迫切要求。
据悉,央行等七部门2017年9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对在国内发行代币的融资行为认定为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的诈骗、传销行为。2018年8月,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对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旗号,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的活动进行了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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