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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如何做到规范经营——杨红灿局长宁夏会议讲话摘要

发布: 2018-08-02 21:26:40    作者: 佚名   来源: DSC  

  2018年8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社组织的直销企业保护消费者权益联盟第三届年会在宁夏银川召开,来自全国的地方监管部门同志、专家学者以及企业高管们围绕着年会主题“开放融世界,创新赢未来”和两个分论坛主题“营造良好直销营商环境”“直销企业如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开展了有益的探讨和交流,积极为直销行业健康发展献言献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并重点围绕当前直销监管有关工作与参会者做了交流。下面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红灿同志讲话的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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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红灿
 
  关于国内直销行业发展现状
 
  杨红灿局长说,近年来,在政府监管机关和直销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直销行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我国直销行业基本实现了健康、稳步发展。
 
  他透露,截至目前,全国共有93家直销企业,其中91家完成了服务网点核查备案,获准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直销企业商业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共建有直销分支机构558个,非直销分支机构293个,服务网点16569个。
 
  截至2017年底全年直销市场达到了1673亿元的经营总额,其中直销额314亿元,提供了500多万个就业岗位,交纳了136亿元的税收,为新时代中国经济注入了活力。
 
  关于2018年上半年直销监管工作
 
  一是应对新形势新问题,下发指导文件,完善直销监管制度。今年4月,总局出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即8号文,指出了当前直销监管工作应关注的重点,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从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企业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依法查处与直销相关的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直销监管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拓展了直销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完善了直销监管制度。今年上半年,我们还在对直销行业2017年度的经营额、纳税额、直销员、经销商和直销培训等基础数据和2017年度直销案件的类型、主体、处罚依据等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基础上,对外发布了《2017年度直销企业发展及监管情况分析报告》。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根据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部署会的要求,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即9号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直销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直销企业经销商、直销企业挂靠团队打着直销旗号,以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
 
  三是针对行业内存在问题,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在日常对企业进行约谈,提醒的同时,今年年初下发了《对2017年涉及直销企业投诉举报和集体上访事件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约谈属地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指导直销企业加强内部管控,妥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 3月份,竞争执法局对2017年度举报投诉、公众留言和集体上访次数较多的8家直销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消除风险隐患,坚守底线思维,不涉传、不涉金字塔欺诈、不涉群体事件。8家直销企业有7家提交了整改报告。
 
  四是开展舆情监测,加强对直销市场问题和直销监管机制的研究。委托地方工商机关开展直销行业舆情监测,对直销企业的营销计划和过度推销、夸大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监测、分析、研判,为实现科学、高效监管打下基础。委托高校开展“国内外直销企业的计酬模式和奖金分配制度”课题研究,委托地方工商机关开展直销案件办理指引课题研究,委托媒体开辟专栏,介绍直销案件、刊发案例点评,以期更好指导直销案件的查办。
 
  关于2018年上半年打击传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监测查处网络传销“四步工作法”,努力实现消灭传销存量、堵住传销增量的目标。组织浙江、重庆、深圳、泉州等监测单位开展监测,根据查证情况,对涉传主体进行分类处置。今年1月,总局与公安部共同在重庆召开全国公安工商机关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部署会,会同公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整治。5月上旬,在两部门通力配合下,“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案告破。
 
  二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指导深圳局深化与腾讯公司合作,协助各地做好微信平台取证调证工作;指导浙江局依托总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开展涉传广告监测,与阿里公司对接,做好阿里云平台取证调证工作;赴百度公司调研,推动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平台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大力开展传销重点地区整治。以总局名义下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即7号文,确定2018年11个传销重点整治城市,明确提出整改要求。被列入名单的城市党委政府受到极大触动,立即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完善打击传销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西安、廊坊等地党委政府领导先后赴总局汇报打传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总局领导指示要求。
 
  关于当前直销监管与打击传销面临形势
 
  虽然近年来,我们的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可以看到,两个工作领域仍然面临很重的工作任务。
 
  直销行业在发展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违规直销、违规培训、夸大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隐蔽进行团队计酬、打法律“擦边球”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个别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关联方,打着直销旗号,通过招商会、产品推介会、论坛、互联网、朋友圈等各种手段,以会员消费返利制度为依托,以高额利润为诱饵,从事违法活动。有的企业或其代理人通过夸大企业实力、夸大产品功效、夸大收益、许诺股权、产业分红等方式诱骗代理商、经销商加入、投资,在吸收大量资金后却不兑现承诺,从事集资甚至欺诈。
 
  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也依然严峻, 对于传销,我们的态度是要充分认识传销行为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危害性,要有底线思维意识,要避免出现群体事件和社会不稳定。对于直销,既要看到它对推动市场繁荣、推动创新创业,给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同时,也要防止演变成传销和欺诈。所以,作为监管部门,我们总的原则是,对传销要严厉打击,对直销要严格规范。
 
  对于各地的直销监管工作要求
 
  对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直销监管工作,我们提出过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学习总局最新工作精神,依法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直销管理条例》虽然相对于当前直销行业、直销市场的发展和直销监管工作的需要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亟待修订完善,但目前仍然是监管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直销监管工作的指导,适应商事制度改革带来的监管方式转变的要求,总局今年4月出台了7号文和8号文后,我们要求各地都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履行好直销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加大直销监管执法力度,加强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在直销监管中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把“执法办案”作为直销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查办具体案件,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以办案来强化直销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直销监管职责。为打击假借直销名义或者以直销牌照为幌子涉嫌传销的违法行为,总局于4月底发出专项行动通知(9号文),我们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按照要求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行动,根据各地实际,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集中精力和骨干人员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对直销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为直销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要求各地加强对直销行业的动态监管,继续加大对直销市场新情况、新动向的研究力度,切实提高直销监管风险管控意识和能力;要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对举报投诉、案件等问题较多的直销企业进行提醒、告诫、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发生违规经营所引发的群体事件;支持和引导直销行业建立行业协会或联盟自律机制;督促直销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杜绝虚假、误导宣传,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创新监管方法,对新模式新业态保持一定容忍度,在有益于社会但又不突破法律底限的前提下,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对于直销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见建议
 
  一是要重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让消费者满意。产品是企业最好的形象代言人,特别是对于直销行业来讲,目前国家批准的6大类直销产品大多都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不是吃的,就是用的,产品的质量、产品的安全尤为重要。直销企业要把产品质量当作企业的生命线来管理,从研发、原料遴选、生产、售后服务,建立起一套全链条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销售。建立完善、快速、有效的消费者服务机制,让消费者满意。做好售后服务,《直销管理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退换货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各直销企业要严格遵守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退货义务,免除消费者选择直销渠道的顾虑。有些企业在与消费者的纠纷时,纠结于个案细节和对自己有利的法律条款,不解决消费者的诉求,不补偿消费者的损失,这是不明智的,可能最后赢了个案,却失去了市场认可。只注重形式公平,不重视实质公平,最终会失去消费者的信心,失去市场。所以,在这里建议企业要顾大局,算大账,不要算小账。
 
  二是要加强对源头和销售环节的管控,避免对产品的夸大虚假宣传。不管是在企业自己对产品的宣传活动,还是经销商、直销员在商业推广中,都不要夸大产品功效,不要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功效等信息。在介绍产品、推广产品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瞎忽悠,更不能随便编造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特殊功效。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仅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违反《直销管理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广告法》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给直销企业的发展带来影响。前些时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曝光了某直销企业保健床垫的宣传活动,大家要引以为戒。
 
  三是要避免盲目扩张,不得夸大收益回报,不要鼓励直销员、经销商大量屯货。近年来,不少企业出于快速占领市场、提升业绩目的,盲目扩张,在各地通过举办招商会、加盟会,大量发展直销员、经销商、加盟商、代理商,许以高额回报,承诺快速致富,诱导其大量屯货。加入者在付出高额投入后,有的囤积的大量产品无法很好售出,有的根本没有取得产品,付出的各种前期投入无法及时收回,承诺的回报、收益遥遥无期。有些企业声称,双方自愿的商品买卖,买多买少都是合法的商业行为,但我们不这样认为,诱使和默认对方当事人购入根本没有能力售出的货物,是利用了对方缺乏商业经验的弱点,因此属于不公正的商业行为,如果是通过承诺快速致富的方式诱使对方当事人囤货的,则构成欺诈。对于直销企业这方面的问题经常有投诉举报,社会反应也很大,需要引起部分直销企业的重视。
 
  四是严禁直接或间接从事拉人头传销、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有些直销企业直接或通过关联方、合作方、挂靠方以股权分红,海外上市、产业分红、各类投资项目名义,诱骗社会公众投入高额资金,以表面正常的交易为幌子,掩盖实质的违法犯罪活动,骗取公众财产。上半年发生数次针对直销企业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实际控制人的群体上访,反映的有些情况相当恶劣,对于上访群众反映的情况我们会组织各地工商和市场部门认真调查,该严惩的会严惩,该移送公安的会移送公安。虽然我们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不负责打击犯罪,但我们相信,犯罪团伙和犯罪分子绞尽脑汁能做到的也只是延缓被打击的时间,并不无法真正逃脱打击。希望在座的企业要坚守底线,不要和那些严重违法甚至从事犯罪活动的企业和人员为伍,洁身自好,光明正大地走健康发展之路。
 
  五是要践行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直销行业良好社会形象。在2016年12月的大会上,多家直销企业联合签署了《直销企业自律承诺宣言》,对规范、自律、诚信经营做出了庄严承诺。这为直销行业获得社会认可,赢得更好的名分和声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想,更重要的是实际行动,是践行这些承诺。履行社会不仅仅是做慈善,而是一个内涵很丰富的概念。2013年,总局于下发过《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从法律、经济、道德三个方面,表述了直销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对企业员工、直销员、供应商、消费者、政府、社会等各利益相关者所承担责任和义务。其中法律社会责任,是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维护消费者、直销员、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济社会责任,是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股东、员工、直销员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道德社会责任,是提倡公益慈善,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直销企业践行好承诺,履行好承诺,好好守法,好好经营,好好对待员工、经销商、直销员和消费者,社会才会认可直销行业,社会各界才会对直销行业有个好印象,这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直销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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