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鲁参坊“共享”海洋牧场火爆吸金被指涉嫌传销
发布: 2018-07-18 11:44:00 作者: 佚名 来源: 中国青年网
只需投资12000元,可每年获得2万元的海参产品,并且连续回报10年;拉一个投资者还可获得数千元的回报,拉的投资者越多,回报越大……这不是“天上掉馅饼”,这样的“好事”是山东威海一家名为“鲁参坊”的企业推出的会员制“创新”营销模式。有专家指出,鲁参坊营销模式涉嫌非法传销。
“共享海洋牧场”:以丰厚回报吸引会员投资
不久前,中国青年网接到网民反映称,威海鲁参坊对外以“租赁海洋牧场”的名义偷偷拉拢会员,其分配模式为多层次计酬,涉嫌传销。中国青年网就此展开了调查。
鲁参坊宣称“以健康产业服务大众”。
鲁参坊官网介绍,山东鲁参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集野生海参育苗、底播、捕捞、研发、深加工、销售、海参特色餐饮、文化旅游、养生养老为一体的海参全产业链股份制海洋技术企业。
“现在是共享经济的时代,我们也在由传统营销模式向共享营销模式转变。”在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鲁参坊,其丁姓营销副总向记者介绍,鲁参坊目前营销模式为,通过“共享海洋牧场”实现会员制营销,缴纳6000元即可成为会员,这在公司内部称为“共享”项目。
具体来说,其产品有“一分海”、“二分海”、“四分海”三种,会员缴纳6000元可获得一分海10年的回报权,每年获得的权益为“1万元海参产品”,这些产品包括——海参、液体海参、海参含片等,鲁参坊代为海洋牧场管理、代为深加工等,收取20%的管理费。二分海则需缴纳12000元,可每年获得2万元海参产品,10年获得20万元海参产品;四分海则需缴纳24000元,可每年获得4万元海参产品,10年获得40万元海参产品。“现在最火的是二分海和四分海,一分海的比较少。” 多位营销人员表示。
记者调查到,鲁参坊是以“海洋牧场”众筹的名义和投资者签订《“海洋牧场”项目众筹投资合同》,合同内容和丁姓营销副总的介绍基本一致。不过,签订合同的主体为威海参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参通宝”)。多名鲁参坊营销人员告诉记者,参通宝为鲁参坊全额子公司,“是一家的”。记者查询发现,参通宝公司法人为李学进,鲁参坊董事长李凯承认,李学进是其父亲。
鲁参坊宣称“发展、服务海洋牧场主”30万名。
据介绍,鲁参坊目前共约6万亩海洋牧场,粗略估算,如鲁参坊将其海洋牧场全部“共享”,可吸收36亿元会员资金。而鲁参坊也宣称,“利用3年时间,以鲁参坊6万亩海洋牧场为依托,覆盖全国20个主要省市直辖区,斥资3亿元打造海洋牧场共享中心1000家,发展、服务海洋牧场主30万名”。
鲁参坊展示的“液体海参”等海参产品。
据鲁参坊营销人员介绍,2017年9月,鲁参坊开始试行会员营销制,在不断“改进”中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营销方式。在记者初期调查时,鲁参坊一分海的价格尚为5520元,“现在太火爆了,就涨到6000元了。”鲁参坊营销人员说。
高返利的双轨多层次“直销”系统
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多位资深海参养殖专业户了解到,鲁参坊给出的投资回报貌似确实很高。“年景好的时候,一亩海也就赚个一两万元。”多位养殖户表示,“当然,海参产品就不好说了。”而鲁参坊为了更多、更快地吸收会员,还“借鉴”直销模式推出了双轨多层次计酬“直销”系统,鼓励老会员发展新会员。
鲁参坊丁姓营销副总画出的“直销”奖金分配示意图。
在鲁参坊公司二楼的一间办公室,丁姓营销副总为记者讲解了其“直销”奖金分配制度。据介绍,鲁参坊借鉴了直销的奖金模式并予以“改良”,分为直荐奖、层奖、量奖、见点奖等,总奖励的拨比为65%。他以拉“二分海”会员为例,“一发展就是两个人,必须‘两条腿’,每直荐一名缴纳12000元的会员,就可获得直荐奖8300元。两个下线再分别发展会员就可以获得层奖4200元,量奖为830元,日封顶2万,见点奖……”
“这个制度的魅力点在于双轨制,自己发展的会员,双轨排下去,每个人有且只有两条腿,动一个8300,动一个4200,永远是A带着B录入,不管你是在网体的一层、二层,点位落上去就不能动。”丁告诉记者,卡住“点位”即便自己不再拉会员,自己下线发展的下线也会源源不断地给自己带来收益。
丁姓营销副总还透露,鲁参坊董事长李凯等股东及高管占据了网体的前三层,处于金字塔的最顶部,收益自己都很难计算,不过系统会自动算出来。“越早成为鲁参坊会员越好,”他举例说,“今年3月,一个村里的大姐,做了一个月,纯利润就高达3万”,而一个从1月份开始做的大姐,已经获得了10万元纯利润。
按丁姓营销副总的说法,鲁参坊曾内部测算过,到第九层就赔钱了。“会不会崩盘?我们赌的就是(双轨)不对称。对称对个人有利,但对公司不利,但要做到完全对称,太难了。谁也不知道自己发展的下线业绩会怎样。”
据丁介绍,鲁参坊这一新的营销模式从2018年1月正式推出,至今半年时间,已经发展了约5000会员。
鲁参坊高层:副总在“乱说”
有专家指出,鲁参坊会员制营销模式涉嫌传销。鲁参坊董事长李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辩称,其丁姓营销副总在“乱说”。他强调,丁只是其一个经销商,“只是挂了个营销副总,一点销售也没做”。
事实上,丁姓营销副总是由鲁参坊营销人员介绍给记者,在记者调查过程中,营销人员也均视其为公司高层,无任何人质疑其身份。丁关于鲁参坊营销模式的说法和其他营销人员也口径一致。
李凯还辩称,鲁参坊并非对外发展会员,而是在全国各地发展经销商销售海参,鲁参坊一直是传统模式销售海参,把产品卖给经销商,“几折拿货,合情合法”,至于经销商怎么卖是经销商的个人行为。
而实际上,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曾谈及传统代理模式,但被多位营销人员劝说加入“共享模式”,“传统模式不怎么做了”。记者调查期间,在鲁参坊公司内部,营销人员和客户洽谈的也都是会员制共享模式,说辞和丁姓营销副总如出一辙;签订的也都是同一版本《“海洋牧场”项目众筹投资合同》,借的“壳”——合同的签约主体也都是李凯父亲任法人的威海参通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李凯所谓的“经销商个人行为”显然无法自圆其说。
专家:涉嫌传销
中国青年网记者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查询发现,鲁参坊并非直销企业,未获得直销牌照。
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同时,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
“以共享名义发展会员,许诺高额回报,对老百姓来说是一种较大的诱惑。”陈鹏分析,但鲁参坊的双轨“直销”系统,如设置会员门槛、拉人头、多层次、团队计酬等,都是典型的传销特征。
北京瑞旭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启瑞向记者指出,按《刑法》相关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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