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狮重申:关于夫妻共同经营资格的规定
发布: 2017-04-07 09:03:27 作者: 佚名 来源: 天狮
为维护公平、稳定的市场运作秩序,为广大天狮经销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现天狮公司重申《天狮经销商营业守则》(中国版)关于夫妻共同经营天狮资格的规定,案例如下:
16年5月王某在刘某的服务下,办理加入并购买了天狮产品,认定客服专员及辅导人均为刘某,后刘某发现王某在16年7月以其丈夫颜某的名义在张某下再次办理加入(刘某与张某不存在服务关系)的同时并购买天狮产品,当月刘某投诉至营业守则处并出具了王某与颜某的夫妻关系证明,并要求将颜某回归王某名下。
经营业守则处调查核实得知,王某和颜某确为夫妻关系,根据《天狮经销商营业守则》规定:“夫妻仅可拥有一个天狮经销商主卡资格”,因此营业守则处做出以下决定:取消颜某的天狮经销商资格,并对王某做出相应的守则处罚。
鉴于此案件的发生给予双方当事人都造成了相应的损失,在此警示广大经销商,应认真学习并切实遵守公司营业守则,切勿违反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天狮市场健康、和谐、有序的运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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