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全州骨干人员被检察机关批捕
发布: 2016-06-23 09:52:46 作者: 佚名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明知传销违法却当成事业来做,硬是将该组织发展成为拥有800余名下线、涉案金额达到500余万元的“规模”,最终该组织被“一锅端”。近日,该传销组织的骨干人员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被全州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2013年初,山西省晋城高平市人王某飞加入“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经过一年多的发展,王某飞因“业绩出色”被“中国明明商”任命为该传销组织桂林区域的总负责人。
2014年3月份,王某飞到全州陆续发展了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数十名下线。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不懈努力”后,分别成为全州县“中国明明商”总负责人及担任商汇、商爱职务,三人在辖区内承担着培训、发展下线、代收入商费、上缴月金等职责。
据查,该传销组织通常在全州一些宾馆饭店以及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人的家中进行宣传、讲课,要求参与者以缴纳一定费用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该传销组织参加者加入的条件为每人交4010元可以成环民,每人发展2名下线,以第一个月可领2000元,第二个月可领500元,第三个月可领1000元,当第三层级新增4名下线后可获得分红8000元引诱参加者,该组织在全州共发展了25层。
经查明,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发展的层级超过10层,参与人员超过8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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